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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20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销公告

发表时间:2020-07-31 17:09 信息来源: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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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拖拉机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规定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之规定,结合《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农机【2018】8号)中关于严格限期淘汰,加快消化存量及到2025年“变拖清零”计划等要求,现将以下668辆拖拉机(其中:变型拖拉机416辆、手扶式拖拉机运输机组85辆、轮式拖拉机21辆、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125辆、联合收割机21辆)进行公告注销,公告注销的拖拉机不得上路行驶、不得进行田间作业,如公告注销的拖拉机上路行驶或进行田间作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楚雄市2020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公告注销名册

楚雄市2020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公告注销名册.docx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