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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20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告

发表时间:2020-07-16 08:17 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作者:市教育体育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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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将于7月10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30日受理在校生(首贷和续贷)申贷申请(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二、合同签订时间:1.在校生(首贷和续贷):2020年8月3日至8月21日(周末和节假日除外),签订已提交贷款申请的在校大学生(首贷和续贷)贷款合同,具体时间详见2020年7月31日发布在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四楼公告栏和楚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上的在校生(首贷和续贷)签订贷款合同日程;2.高考新生:2020年8月31日至9月18日(周末和节假日除外),签订已通过预申请的高考新生贷款合同,具体时间详见《楚雄市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日程》(已发布在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四楼公告栏和楚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

三、申贷受理和合同签订地点:楚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四楼)。

四、申贷材料:

1.高考新生:

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签字确认);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③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复印至一张A4纸);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未通过预申请的高考新生需要据实填写,通过预申请的高考新生无需填写)。

2.在校生首贷:

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签字确认);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③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④学生证(复印件1份,复印至一张A4纸); 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据实填写,续贷学生无需填写)。

3.在校生续贷: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签字确认)。

五、公示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5天),在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四楼公告栏。

六、注意事项:

1.申贷须知和办理日程请于2020年7月10日在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四楼公告栏或楚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查看。

2.申请表必须登录网站(http://www.csls.cdb.com.cn)申请并提交后导出,未在系统中申请并提交的则无法打印贷款合同。

3.签订贷款合同时须持证件:①高考新生贷款和在校生首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高考新生)和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册原件同时到现场拍照原件上传后办理;②续贷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确实不能同时前往受理现场的,其中一方可持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受理现场拍照原件上传后办理。

4.疫情防控期,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请签订贷款合同的同学按日程按时到楚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确实不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请提前预约改签时间,既不按时到场签订合同,也不提前预约改签时间的,过时将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电话:0878-3016815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