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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整改销号工作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0-09-21 14:41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高成隽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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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19〕935号)要求,现将楚雄市对《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20〕83号)中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台账序号7)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情况描述

台账序号7:楚雄市龙川江流域截污不彻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农业面源污染点多,沿河排污口多的问题。2018年青山嘴监测断面的水质为Ⅲ类,经楚雄市城区后在下游流出西观桥监测断面的水质变成劣Ⅴ类,原因是在青龙河上游有死猪侵泡在河里,尸体开始腐烂、散发恶臭;几个工地污水直接排入青龙河;灵秀小河沿岸有居民用洗衣粉在河里洗东西,还有洗完水泥袋后留下水泥污渍,水质抽样结果显示灵秀小河已经开始轻度污染,青龙河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严重超标,水质为劣Ⅴ类,加上龙川江流域截污不彻底,楚雄市区及干流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点多面广,沿河废水排污口较多,最终导致龙川江水质变成劣Ⅴ类。

二、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杜绝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龙川江流域,提升楚雄市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基本消除农业面源污染点,基本消除沿河排污口,基本实现龙川江、青龙河河面无漂浮物,沿岸无垃圾。

(二)整改措施

1.整治龙川江流域城市入河排污口,消除城市污水直排现象。定期开展龙川江流域巡查核查,建立入河排水口动态管理台账,及时掌握沿河排水口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加快完善片区污水管纳污接管工作,解决片区污水接入“最后一百米”的问题,彻底消除职教园区、福泽苑小区污水直排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龙川江、青龙河、灵秀小河、河前小河排水口整治。

2.实施楚雄市城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对楚雄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增污水处理规模6万立方米/天。对东南片区、万家坝片区等城市中心城区的排水管网进行改造,逐步实现建成区雨污分流。加快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污水二级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天,深度处理设计规模为10万立方米/天,将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现状的二级出水和二期扩建的二级出水提升到深度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使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提高到一级A标。

3.清理整治城市河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建立龙川江流域城区段河道水面保洁长效机制,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保证河道水面清洁。龙川江流域乡镇采取定期开展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的方式,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积极推进城镇垃圾收集服务向农村延伸。

4.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龙川江流域200米范围内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龙川江流域20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5.提升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水质。加强龙川江水环境监测预警,及时通报龙川江水质监测信息。加强流域水资源调度,保障龙川江、青龙河生态流量。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出水污染物浓度。调动各方力量资源,确保实现2020年西观桥断面水质改善为Ⅳ类的目标。

三、整改工作总体完成情况

(一)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州环保局《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污口核查整改的函》(楚环函〔2019〕3号)的要求,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市供排水公司对管理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展开持续巡查,2019年累计发现需要整改的排污口84处,其中:老城区排污口整改52处,于2019年6月11日整改完工,开发区排污口整改32处,于2019年4月13日整改完工。2020年累计发现需整改的排污口4个,于2020年4月30日全部完成整改,彻底消除城市污水直排现象。

(二)围绕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目标,统筹考虑楚雄市城区排水管网分布、交通流量管控、施工区域限制等情况,我市积极推进楚雄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一期)改造工程,该标段共涉及5条市政道路改造污水管网,累计长5.25公里,目前已完成鹿城西路污水管道安装670米、雨水管安装330米,航空路污水管道安装520米,正在进行北浦路、龙江路管道沟槽开挖,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新建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二级处理部分,实现处理量6万立方米/天,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A²/O氧化沟+絮凝斜管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工艺”,建成后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建设规模将达10万立方米/天,并把排放标准从一级B标提升到一级A标。目前二级处理部分已进入通水运行,深度处理部分已完成絮凝沉淀池、加药间等主体施工。

(四)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对龙川江城区段17.4公里、青龙河13.1公里、灵秀小河3.5公里、河前小河1.9公里约134.5万平方米水面及27.6万平方米堤岸道路实现定期保洁,日均清运垃圾5.5-6吨;到目前为止,全市累计开展“清河行动”32 次,参与人员16971人,调入车辆及机械336台次,投入资金63.14万元,共清理河道40条,整治河道面积19.8万平方米,清理河道总长689公里,打捞垃圾、蓝藻670吨,清理各类垃圾1092.8吨,并对绿萍、水葫芦、蓝藻等水生植物易发生大规模滋生与爆发的河段实行专人巡视,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处置,确保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

(五)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划定禁养、限养区,制定了《楚雄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目前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面积总计408.79km²,占国土面积的9.22%,严格执行龙川江流域20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定。

(六)在青龙河5号桥主要污水口处及楚雄技师学院至青龙河污水管交界处建设了两组1万立方米/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并于2019年12月验收并投入试运营,对其片区污水进行预处理,缓解楚雄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压力。

(七)实施完成龙川江下段渔坝至西观桥下河道绿化等生态工程,加强水生态修复治理能力,改善龙川江流域水生态环境,通过实施哨湾和鱼坝两个生态湿地恢复工程,建设湿地545.74亩,2019年4月投入运行后,氨氮、总磷去除率达到60%,湿地生态环境效益明显发挥,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成效显著。

(八)紧紧围绕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认真整改,按照“岸上与岸下齐抓、上游与下游共治、治标与治本结合”的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抓实控源截污、环境整治、疏浚活水、生态修复工作,2016年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达标月份比例16.7%;2017年水质综合评价类别为劣Ⅴ类,达标月份比例16.7%;2018年水质综合评价类别为劣Ⅴ类,达标月份比例33.3%;2019年水质综合评价类别为Ⅳ类,水质提升2个级别,达标月份比例达到66.7%,提前一年实现了水环境功能区划Ⅳ类水质目标;2020年1月至今综合评价水质类别为Ⅳ类。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2020年9月2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楚雄市长江经济带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联系人及电话:万祥兵,3122296),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