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鹿城镇深化实施“四步法”议事程序,创新社区治理模式,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有效提升了社区治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实效性,共同谱写了基层治理的新篇章。
一是收集议题,听群众“说”事。鹿城镇深知“民之所呼、政之所向”的道理,将收集群众意见作为工作的首要环节。在镇政府、各村(社区)服务中心及公共场所设立了意见箱,方便群众随时投递意见和建议。同时,镇村干部和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定期走访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心声,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此外,鹿城镇还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通过扫码等线上渠道,开设“一部手机信访通”,鼓励群众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实现了全天候、无障碍的民意收集。
二是议事协商,让群众“议”事。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会等会议,邀请居民代表、社区干部、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采用“院坝协商”等形式,确保每位参与者都能平等发言,共同商讨社区发展的重大事项。在议事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位参与者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最终达成广泛共识。同时,议事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能够了解议事进展和结果,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三是具体落实,给群众“办”事。“议而不决,不如不议。”在具体落实阶段,鹿城镇注重将议事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对议事协商形成的共识和决策,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每项议题的负责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在执行过程中,注重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向群众反馈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每一项决策都能够落到实处,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四是监督管理,让群众“管”事。为确保议事协商成果惠及长远,鹿城镇建立健全了群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到社区治理的全过程中来,既当“裁判员”又当“监督员”。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向群众公布决策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为群众提供多种监督渠道,通过设立监督热线、建立监督小组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将群众的监督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的质量和效率。
鹿城镇的“四步法”议事协商机制及其具体实施步骤是新时代基层治理创新的生动实践。不仅让群众的声音被充分听见和尊重,更让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在社会治理中得以充分发挥。下步,鹿城镇将继续深化这一机制的应用和完善,为构建和谐、美丽、宜居的鹿城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