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 正文

楚雄市大力践行“枫桥经验”楚雄模式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发表时间:2024-05-17 08:22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第9期   作者:市司法局 朱文波 阅读人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楚雄市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大力践行“枫桥经验”楚雄模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成本惠民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真正实现“为群众解难、法院减压、政府分忧”的多赢效果,促进法治楚雄、平安楚雄、幸福楚雄建设的落实、深化、提升。

一是打造“便捷化”诉调解纷阵地。充分发挥诉前委派调解服务工作制度的优势,不断汇聚解纷资源,积极探索集约高效、多元多级、便民利民、联动融合的诉前委派调解新机制,将诉调阵地前移,于2024年3月,在市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法院调解工作室”,达到组织、场所、制度、工作“四落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解纷便捷化、群众少跑腿”的“一站式”诉调解纷服务。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法院调解工作室成立至今,共调解诉前委派案件33件,调解成功25件,调解成功率75.76%,协议涉及金额1802.2万元。

二是打造“专业化”诉调解纷队伍。依托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队伍力量,聘请7名懂法律、懂政策、有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热心公益的人员和楚雄市城区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作为楚雄市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特邀调解员,实行“法官+特邀调解员”于一体的“专业化”诉调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特邀调解员准入、退出、学习考核、调解流程时限、业务档案管理等机制,确保了诉前委派纠纷调解的客观、公正、专业。

三是打造“多元化”诉调解纷模式。始终把诉前委派调解工作重心放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强调解、惠民生、创特色”的工作思路,针对诉调矛盾纠纷的特性,建立健全了“诉前调、调解+司法确认、线上+线下”的多元化工作模式,为拓宽解纷渠道、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构筑了一条快速高效的“快车道”。

四是打造“高效化”诉调解纷服务。始终坚持平等自愿、依法调解的工作原则,针对诉讼矛盾多发且易被激化、涉及利益群体多样等特点,采取“快捷、高效、普惠”的方式化解纠纷。明确诉前调解工作时限,接到诉调委派案件后,根据纠纷情况,确保最快3个工作日、最慢15个天完成调解任务、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功的及时引导进入诉讼程序。从根本上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财力、物力成本,减少群众的诉累。同时,引导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始终在法律范畴内解决纠纷,把补偿金额控制在合法、合情、合理范围内,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自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以来,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收市人民法院诉前委派案件282件,共调解各类纠纷71件,调解率100%;成功调解纠纷55件,调解成功率77.46%;协议涉及金额2250.21万元;司法确认14件;通过电话调解促成当事人和解10件。楚雄市积极探索构建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诉前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效搭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新平台,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目前,良好的工作平台、规范的运作流程、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专业性的诉调工作机制,为解决全市社会矛盾纠纷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真正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