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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检调对接+N”工作模式 化矛盾纠纷助力基层治理

发表时间:2026-03-09 10:54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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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幸福调解”楚雄品牌格局,创新推出“检调对接+N”工作模式,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数字赋能、源头治理”的四位一体实质解纠工作体系。自“检调对接+N”模式运行以来,促成轻微刑事等案件和解250余件,成功调解比例达90%以上,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该模式先后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优秀典型”、“云南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荣誉。

——建制搭台,聚力架起和解桥梁。创新工作机制、打造调解阵地,为确保调解资源整合流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夯牢基础支撑。一是建机制,拓宽调解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研究出台《关于深化“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拓展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突破案件单一的局限,除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人身轻伤害类案件外,对有和解必要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涉检信访案件进行调解,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二是搭平台,凝聚调解力量。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下,推动人民调解与检察实践紧密衔接。联合市司法局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设立“检调对接办公室”“民族调解室”,并在各乡镇增设“乡镇司法所工作室”,实现调解资源全覆盖。针对不同案件需要,灵活调动党委、政府、专业调解员、社会工作者、基层组织等多方调解力量,合力开展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理念引导双方当事人和平“对话”、解开“心结”。

——活用资源,全力实质化解矛盾。灵活运用多元司法资源,为双方当事人纾解困难,切实做到“法理情”及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加入司法手段,畅通和解路径。对于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案件,启用“追赃挽损”,通过检警合力,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案件当事人也得到从宽处罚,促进双赢、多赢、共赢;针对已经和解的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通过听取当事人和听证员意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办理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注重帮扶救助,给予司法温暖。对调解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被害人及其亲属系残疾人、聋哑人、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主动对接民政、残联、社保等部门,为其提供争取生活保障金、办理残疾证等帮扶,对和解案件中发现的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困难被害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申请救助金发放110件110人,及时帮助涉案困难群众解除“后顾之忧”。

——科技赋能,有效促推社会善治。向数字科技借力,赋能高效调解和前端预防,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向社会治理跃升。一是以科技助力“云端调解”。针对涉矛盾纠纷当事人在外地无法及时到案参与调解的情况,依托信息技术,采取线上调解的形式,打破空间界限,成功远程调解案件10余件,降低调解成本;发挥AI算法辅助功能,帮助案件当事人“一键生成”申请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减轻当事人诉累;运用智能办案系统,精准筛选、科学分配专业调解检察官,提供调解方案参考,为矛盾纠纷调解增效能。二是以数据研判“追根溯源”。以个案办理为切口,聚焦重点区域、民生热点,定期梳理分析类案数据,挖掘易发、高发的案件类型、案发地点及案发规律,深究纠纷根源与矛盾风险,找准问题共性和治理隐患,结合“症结”,依法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规范监督管理,堵塞风险隐患,从源头有效掐灭矛盾纠纷衍生风险,助推社会矛盾风险防范能力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