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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三措并举 强化涉疫物资价格监管

发表时间:2023-01-10 09:04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第1期   作者:市市场监管局 关晓燕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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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楚雄市采取措施,加大涉疫物品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加强价格异常监测预警,重点打击哄抬物价、捆绑销售、价格欺诈等恶意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保障广大市民购药需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严厉打击,加大对疫情防控药品及涉疫物资市场价格检查力度。成立价格检查小组,对经营主体店内的防疫药品、抗原试剂、口罩、酒精等涉疫物资价格及销售情况进行详细掌握。通过查看近期台账,对相同药品销售价格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出现短期内药品价格上升现象。详细讲解当前最新防疫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其发挥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不得对口罩、感冒发热用药、抗原试剂、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共同维护好药品价格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单体药店和中药饮片公司184户,商场超市80户,出动执法人员309人次。

二是广泛宣传,加强对经营者的告诫提醒。运用七彩云端等平台发布《关于规范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行为的通告》,在执法检查中发放《关于维护楚雄市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3000余份,要求全体药品及涉疫物资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

三是精准预防,持续抓好重点疫情防控药品品种价格临时备案工作。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全面落实重点品种价格临时备案管理要求对所经营重点品种进行备案。对70户市场主体生产销售的3类药品进行备案,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新形势下优化调整防控相关措施,确保市场稳定。截至目前,辖区未发现哄抬药品价格行为,除连花清瘟、布洛芬等药品出现暂时缺货外,其他药品和防疫物资销售价格未发生较大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