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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应急管理局多举措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

发表时间:2021-09-02 17:59 信息来源: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陈世伟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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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度汛,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度汛。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全市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推进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落实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尾矿库包库领导落实防汛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二是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和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汛期专项检查,加大位于地表河流、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泥石流威胁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及尾矿库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建立隐患台账,跟踪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无法整改的企业,函告相关部门停止火工品和电力供应。

三是强化应急演练,严格应急值守。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完善汛期专项预案,配齐备足应急设备物资,认真组织开展救援演练,确保提升实战效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遇到险情及时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是加强预警预报,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市乡两级监管人员接到极端天气预警预报,及时向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及时停工停产,做好防范工作。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矿山和尾矿库的日常检查,抓好防洪、防水、防滑坡、防崩塌、防泥石流和防雷击等工作,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要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彻底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