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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召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

发表时间:2021-06-25 16:09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李玉美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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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及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确保2021年6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6月22日,楚雄市召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李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楚雄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对近期工作做安排。楚雄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及系统录入工作已完成,15个乡镇123个行政村共排查录入69611户,共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农村房屋1074户,现已委托云南广厦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074户农村房屋进行安全认定并出具整改方案。其中,用作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69户,非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34户,非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571户。

截至目前,用作经营性的69户自建房已完成房屋安全性认定和整改方案制定并开始推进整改。其中,八角、三街、大地基、中山已完成整治,树苴完成整治84.61%;东华完成整治88.24%;新村完成整治60%;西舍路完成整治50%;子午完成整治10%。

会上对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当做当前重点中心工作抓紧抓实。二是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查立改,分类整治,逐项销号清零,做到隐患整治全覆盖、零容忍,务必于6月30日前完成用作经营性有隐患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工作。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全覆盖。各乡镇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具体落实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各行业部门要履行好本行业监管职责。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对以危险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拒不配合排查整治工作的,依法进行查处。

李兴明及各乡镇、市属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