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提升办案质量、和谐劳动关系、普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三个方面为切入点,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目标任务为主线,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争议处理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案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仲裁庭纪律、仲裁员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在程序上规范法律文书及表格,推动办案“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建设,为提升办案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案件分类,提升工作效率。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的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加强案件分类处理,裁审衔接,简化办案程序,促进调解仲裁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是强化分析研判,坚持调解先行。受理案件后,分析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性质,着力寻找双方达成调解的结合点。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拟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调解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调解,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划清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责任,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对属于受案范围的仲裁申请,尽量先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再依法仲裁,极大地提高了办案速度和结案率。
四是落实以知促行,增强担当意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增强仲裁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将党史学习心得转化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实际行动,面对复杂案情也能坚定立场,坚持依法依规办案;时刻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担当意识,积极作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2021年1至6月,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材料42件,其中,立案受理35件(裁决19件,调解15件,撤销1件),不予受理7件。案外调解6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充分用好仲裁办案系统,案件录入率达到100%,录入准确率100%;接待来电、来访群众达186人次,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