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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创新构建“幸福调解”模式

发表时间:2025-07-28 09:58 信息来源:楚雄州融媒体中心  作者:毕金林 朱文波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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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楚雄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为引领,以服务为导向,创新构建“幸福调解”楚雄模式,推动基层治理从“重治”向“重服务”转变,交出了一份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群众满意的平安答卷。

构建“五级五包”体系,织密矛盾纠纷化解防护网严格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五级体系,形成市级领导包保乡镇、部门牵头行业调处、乡镇干部包保村社、村社干部包组包小区、小组长包户的“五包”责任链条,建立“发现—交办—调解—回访”闭环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快处置、能化解、不反弹”,让群众“话有说处、结有解处、苦有诉处、怨有发处、难有帮处、理有评处”。

聚焦“四调联动”模式,提升矛盾化解专业化水平。着力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四调对接”运行机制。在市综治中心设立“一站式”市级调解中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成立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强化涉企及新就业形态领域矛盾化解。同时,创新“调解+普法+救助+执法+服务+互联网+保险赔付”做法,收录典型案例,打造“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室”“咪依噜调解室”等特色品牌,学习推广“周家文”“老胡”“曹姐”等品牌调解工作室经验,推动调解工作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坚持“三治融合”路径,夯实基层治理群众基础。将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村(居)小组结合村规民约、传统文化和美德,提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和参与度;村(社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市级层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

推动“两个机制”融合,明确多元解纷责任。印发《关于建立楚雄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分级负责的首调责任制,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的工作目标。释放联调联动强大合力,构建“1+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各行业、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联调联动纠纷化解“幸福调解”品牌,妥善处理群众“烦心事、忧心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可持续。

筑牢“一面旗帜”根基,绘就“幸福调解”新画卷。在基层治理中成立市委统一领导、政府强化供需保障、司法局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畅通群众非诉讼化解矛盾渠道,集中力量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化解、属地分流”的大调解工作“楚雄样本”,有效解决了群众维权、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问题,成为楚雄市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和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靓丽名片。

楚雄市“幸福调解”模式成效显著,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化解率超97%、群众首选调解率超95%,“无讼零访”村组覆盖率持续提升,实现了“调出邻里和谐、调出社会平安、调出经济发展、调出人民幸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