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楚雄市突出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成效巩固4个重点,盯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牢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压实责任强监督。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制定《楚雄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清单》,市委常委会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7次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继续扛牢压实市级领导挂联乡镇(街道)、部门定点帮扶村(社区)、干部职工帮户和驻村工作,36名市级领导挂联16个乡镇(街道)和结对帮扶脱贫户和监测户,州市73家单位定点帮扶136个村(社区)、4895名干部对51个重点村、9944户重点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坚持“双月一调度”、“双月一督导”工作机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调度会5次,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实地督查、检查4次,下发工作提醒函4期,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跟踪问效整改落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派驻和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对驻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1次。
二是监测帮扶守底线。紧盯2024年8700元防返贫监测帮扶线,严格落实常态化监测、乡镇半月分析、市级月调度推进监测帮扶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防止返贫致贫排查,做好各类救助申报核查,精准识别监测对象。通过部门预警、村级核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市级认定的程序,累计新识别监测对象43户138人,风险消除29户89人,272户752人存量根据风险成因全部制定并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扶尽扶”。
三是政策落实提质效。实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兜底保障巩固提升工程,累计下达学生资助金2902.99万元,办理助学贷款2743人3529.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100%巩固;救治36种大病患者5988人次,减免医疗费用13255人次4172.94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100%覆盖;实施农房抗震改造50户,农村饮水工程项目73个,有效解决13.2万人的饮水安全困难问题。发放临时救助153.79万元、农村低保3396.58万元、特困供养1195.4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561.738万元。围绕“九个增收一批”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春风行动”等就业援助行动,培训农村劳动力1.27万人次,开发公益性岗位1050个,转移脱贫家庭及监测家庭劳动力2.19万人;发放脱贫人口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6100人425.52万元,实现有劳动能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是实施项目促增收。共争取中央和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9006.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754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19万元、州级财政资金233.44万元。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工作原则,实施产业帮扶项目3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2个、就业项目2个、政策保障项目4个、其他项目1个。截至目前,资金支出率均达到中央和省、州要求。建立项目资产登记、确权、管护等长效管理机制,累计形成项目资产4946个,资产规模20.53亿元。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全市35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8522户脱贫户和监测户联动发展肉牛、果蔬等产业,发放小额信贷资金4526.56万元、贴息资金407.74万元,支持954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促增收。今年前三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为14377.6元,同比增幅11.28%。
五是扶志扶智增动力。坚持“富脑袋”与“富口袋”并重,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创新建立阵地“小载体”、找准宣讲“小切口”、用心服务“小支点”工作机制,志智相扶,农村群众发展内生动力全面增强。截至目前,全市文明乡镇创建率达100%(含培育乡镇),文明村(社区)占比达98.37%(含培育村);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4000余场次、宣讲活动1000场次,10.2万余人次参加活动,印发宣讲资料10万余份,利用“两微一端”宣传1800条,154个村(社区)“一约四会”实现全覆盖,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全面形成。
六是问题整改夯根基。坚持周反馈、月调度、市级督导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销号清单5个清单制度,“对标”“对账”“对人”,不漏一户、一村。2023年度州级实地考核反馈5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2023年度省对州、县考核评估反馈共性和个性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出11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制定94条整改措施;市级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调研发现问题45个、排查发现问题5个,及时下发交办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截至目前,所有反馈和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