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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推行“通查建调”工作法 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发表时间:2024-08-13 08:10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第17期    作者:市司法局 徐晓丹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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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楚雄市坚持“复议为民”的服务宗旨,积极推行“通、查、建、调”工作法,有力助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1至6月,全市行政复议收案数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0%,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更加彰显。

一是畅通复议渠道。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15个乡镇司法所设立为行政复议代办点。通过在偏远乡镇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环节延伸到基层,实现群众行政复议在家门口申请、行政争议在家门口化解,努力将行政争议在基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决了偏远地区群众复议难的问题,实现县乡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强化调查取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案件现场实地调查、走访当事人;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听证审理,保证案件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作出复议决定,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是建立行政复议多元化解机制。聚焦复议案件多发的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专题会,主动听取各行政机关对复议机构的意见建议,破解复议审理和化解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深化府院联动。通过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对专业性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会商,完善与行政诉讼衔接程序,不断推动行政案件溯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

四是推行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实质性化解争议作为复议办案的首要目标,以“愿调则调,能调尽调”为原则,遵循自愿平等、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助推楚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