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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兴贵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提出要求

发表时间:2025-01-07 08:25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第1期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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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罗兴贵主持召开第十届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研究市政府贯彻落实工作。会上,罗兴贵市长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重大意义,增强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统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统计法,依法依规高质量开展统计工作。

二要深刻领会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主旨要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筑牢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实防线。统计部门要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市纪委监委要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强化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

三要坚决贯彻执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法治保障。要扎实抓好“关键少数”学习宣传贯彻,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组织者、推动者带头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统计部门要广泛开展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积极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加强异常数据监控,严肃处理统计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防范和纠治数字腐败和虚假政绩。要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质效,强化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以高质量统计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