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财政局“三举措”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发表时间:2023-03-02 15:3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曹晓蕾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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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碳目标的提出,预示着绿色新时代加速到来。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环境等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政策功能,更应坚持双碳目标的理念,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近年来,楚雄市财政局不断探索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有力举措,积极推进绿色采购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楚雄市财政局近日出台了楚雄市政府绿色采购业务指引》,明确了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编制、施采购、履约验收等重点工作环节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要求旨在为推行绿色政府采购政策提供规范依据与指导,以政府的绿色消费行为作为示范,引导绿色投资、拉动绿色生产,进而培育绿色产业、创新绿色技术,推动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楚雄市明确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需求、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都要明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要求,明确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对节能产品的优惠幅度及评审标准和方法;引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明确要求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二是强化采购需求管理。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三是加大采购激励力度。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在下步工作中楚雄市财政局将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引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牢固树立政府绿色采购理念同时进一步加强采购监督管理,通过书面关注、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预算单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