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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zfbgs-/2023-0911039 信息分类: 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发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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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标准)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科室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组织机构

基本信息

办公室基本信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领导信息

政府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信息。

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

内设科室

内设科室名称、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2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办件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督察议案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协委员提案

3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

政府财政预算报告,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后勤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财政决算

政府财政决算报告,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4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中心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渠道、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不予公开事项及监督保障渠道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中心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中心

次年1月31日前

政府网站

政府网站年报

网站基本信息、信息发布量、专栏专题数、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中心

次年3月31日前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