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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zfbgs-/2023-0911019 信息分类: 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发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9-02
称: 楚雄市民政局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民政局

发表时间:2024-09-02
字体:[    ]

楚雄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标准)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

科室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方式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组织机构

基本信息

部门基本信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

民政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领导信息

部门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信息。

主要职责

部门职能职责。

内设科室

部门内设科室名称、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2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办件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楚雄市

民政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政协委员提案

3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

政府财政预算报告,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楚雄市

民政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财政决算

政府财政决算报告,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4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

民政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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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渠道、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不予公开事项及监督保障渠道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

民政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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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

民政局

办公室

次年1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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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社会福利等的相关求助政策及解读,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救助条件、审核审批程序和时限、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

民政局

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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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养老机构投审批条件、流程、依据及涉部门和联系电话话,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高龄补贴政策、办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

民政局

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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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审批及管理信息: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名录,本地区相关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本地区相关社会组织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慈善组织信息:慈善组织、公募资格、公募活动、慈善信托备案等信息;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

民政局

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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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楚雄市

民政局

楚雄市殡葬管理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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