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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50-/2024-0308006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树苴乡 生成日期:
称: 树苴乡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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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苴乡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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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全面落实好依法治乡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以及省、州、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乡各行政执法中心、站(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依法有效规范,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实施好州委“1133”战略和市委“产业作支撑、城市出形象、民生有保障、基础更牢固”的决策部署,坚持农业稳乡、生态立乡、产业兴乡、旅游富乡、依法治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快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要点

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现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承办机构和办理期限等,在政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三定方案规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中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的,应当注明受委托组织的有关情况和委托执法协议,报上级审核备案。

5.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托政务平台,将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在政务平台公布,接受监督,结合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实行行政执法动态管理,建立行政执法退出机制。

6.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活动步骤和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7.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行政执法权力和部门责任,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8.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着装,统一佩戴执法标识,主动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9.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工作职责,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要公示窗口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10.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公布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按照行政执法类别,制定或完善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部门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及时将执法证据、材料归档建卷加快建设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保留行政执法文书电子文本,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3.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根据《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和工作要求。制定本部门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相关执法过程和执法场所进行音像记录,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加快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快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应用建设,要结合已有的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积极探索音像记录即时上传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网络同步管理。

5.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法制审核的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2.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人员配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具体承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定期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4.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审核内容,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内容。

5.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全面系统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工作职责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树苴乡人民政府将执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1998年第27号)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行政处罚。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乡、村庄规划的实施行政处罚。

3.依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设住宅的实施行政处罚。

4.依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乱堆类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实施行政处罚。

5.依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规定,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实施行政处罚。

6.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对地质灾害险情实施行政检查。

7.依照《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9号)的规定,对农村住房建设实施行政检查。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对防汛实施行政检查。

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对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实施行政检查。

10.依照《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规定,对排水设施施行政检查。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实施行政检查。

1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对消防安全监督实施行政检查。

1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饲养动物开展强制免疫实施行政强制。

1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实施行政强制。

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3年第33号)的规定,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颁证。

16.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148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的规定,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复核登记。

17.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办公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树苴乡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司法所,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各行政执法有关办公室、中心、站(所)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行政执法办公室、中心、站(所)负责人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办公室、中心、站(所)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强化行业规范和标准统一,充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指导、督促各办公室、中心、站(所)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推行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

(三)鼓励探索创新。推行三项制度要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乡党政办将对乡各部门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要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中共树苴乡委员会      

树苴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