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为重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宅基地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为目标,兼顾各方利益诉求,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土地权益。建立完善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推动“千万工程”楚雄实践向纵深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稳慎推进。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审慎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二)坚持“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路径和办法。
(三)坚持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合法利益,充分发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组建村民理事会,构建以村民为主体决策、管理规范、资源盘活的管理体系,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充分体现村民在宅基地管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宅基地管理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精准施策、因村施策,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重要进展。
三、目标任务
健全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突出村民自治管理,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重点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三权分置”落实机制,推动宅基地管理制度健全、利用有效、管理规范,总结出一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的宅基地管理制度成果。
以宅基地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地为抓手,推进农村实现“六化”:设施配套化,村庄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并执行到位,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彰显,村庄有完善的能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的基础设施;环境靓丽化,村庄房屋和线缆安全规范、环境整洁有序、绿化美化适当,村庄与周边山林、田园风光自然融合,形成山水田园村庄一幅画;产业现代化,有适合本地的、符合高质量发展方向的特色产业,实现经济多元化,联农带农机制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增收;治理规范化,建立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并且有战斗力、凝聚力,建立长效的村庄管护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并有效执行,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和服务能力,实现村庄治理现代化、社会稳定和谐;乡风文明化,村规民约务实管用并执行到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弘扬,村民移风易俗、团结和谐、向上向善、协调发展,乡村文化活动健康丰富、多元开放,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德治法治自治融合发展;生活美好化,村民特殊困难得到关爱、合理需求得到解决,村庄有活力,村民幸福感、满意度高。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一是明确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与运行机制。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宅基地所有权的归属,确立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理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级经济组织和村民理事会的关系,坚持村民自治,建立村民理事会参与对宅基地管理的关系,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议事决策、民主监督、资产管理、服务群众、调处矛盾纠纷等制度,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机制,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水平和能力,实现农村宅基地的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退出自愿,形成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的运行机制;二是完善村庄规划。进一步调查摸清自然村村庄现状,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级三类”的要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结合宅基地规范管理及村庄环境整治,对村庄进行科学优化调整并严格执行;三是健全村民建房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各村(社区)、居民小组要建立村民建房审查细则、村民建房监管、宅基地分配等管理制度,推行宅基地精细化管理,管理好每一块宅基地,切实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所有权。全面完善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组级宅基地信息员制度,落实行政村党组织书记为辖区宅基地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探索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一是科学界定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保障村民住有所居,探索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发放,结合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结果和户籍信息,全面准确登记宅基地资格权人,形成村民认可、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的认定体系。推行宅基地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村民建房审批流程,结合“放管服”提高乡镇审批服务水平,完善部门联审联管机制,发挥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二是构建多元化宅基地资格权保障制度。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出台优惠政策,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提高居民点建设品位。健全完善规划区内村民住房保障机制,在人均耕地不足或城镇规划区内,不能保障一户一宅的村庄,探索多元化保障机制,确保户有所居。确保每年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验收清点结算。
(三)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一是建立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内部流转机制。在坚决执行“严格禁止城镇居民下乡买地建房,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坚持合理补偿、统筹推进原则,制定农村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办法和规范流转、承租行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促进宅基地流转循环使用,充分利用腾退出的存量宅基地。确有建房用地需求的,站所、村(社区)严格按照程序报批;二是探索返乡人员参与提升宅基地利用效益的机制。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探索返乡创业人员住房保障机制,吸引人才回村、返乡创业,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集体经济。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保护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开展经营的合法权益,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超过20年。
(四)探索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抵押制度。金融机构应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办法,积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依托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农民住房财产权确立、抵押机制,实现房屋抵押价值,解决农房流转处置难的问题。
(五)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或无偿退出机制。探索制定宅基地自愿有偿或无偿退出指导意见,明确宅基地暂时退出、永久退出等多种方式的实施办法,建立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退出机制,引导农户依法依规、自愿无偿或有偿退出宅基地,收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划统一安排使用,进行清偿管理。
(六)建立闲置宅基地盘活机制。探索制定农村退出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办法和统一的闲置宅基地、农房使用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对闲置宅基地规范管理。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对闲置宅基地进行整治,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确保每一块宅基地不闲置、不荒废。暂不能利用的闲置宅基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收储管理,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办法,最大化发挥村集体建设用地价值。
(七)建立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优化宅基地收益分配,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机制。在不局限于货币补偿,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双重转变前提下,探索多种形态公开、公平、公正的收益分配方式,分配方案由村集体民主协商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制度,进一步显化土地价值,让土地增值收益在农民和集体间合理分配。
(八)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实行市级主抓、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按“村民申请、村小组讨论和公示、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和验收”的程序,细化申请、审查、受理、勘察、审核审批、放线、竣工验收、登记发证等流程,做到申请审核到场、开工丈量到场、建设检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在建房规划管理与计划、建房审批条件、建房审批程序、建房管控、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和监督管理程序。在乡、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受理窗口,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联审联批机制,严格落实带图审批要求,实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一并审批、一并发放。
(九)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一是健全农村宅基地建房联管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宅基地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宅基地管理水平。明确自然村、行政村、镇政府是宅基地管控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控责任。加强沟通对接,请农业农村局对我镇宅基地审批和违法处置工作多指导,请自然资源局对我镇宅基地建房用地保障、办理农转用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工作多帮助,请住建局对我镇农村建房质量安全、风貌管控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全定期会商机制、联合审查机制、违法处置机制、联合督察机制、信息交流机制、检查验收机制;二是加强宅基地信息化管理。在现有宅基地管理相关平台和数据基础上,逐步推进宅基地管理数字化建设,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数据一张图,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通过“互联网+”赋能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做到规范管理底数清、情况明。
(十)建立村管管理服务机制。探索建立“物业进乡村”运营管理机制,以村(社区)或以小组为单位,通过村级党组织领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组建乡村物业公司或物业服务中心,为村民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对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进行管理和运营,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公共设施管理台账制度,如实登记和反映本集体公共设施的现状、价值和变动情况,并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规范承包、租赁、出让、移交等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准备。2025年2月下旬,成立紫溪镇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编制完成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工作方案。
(二)启动试点。2025年3月上旬,以紫溪社区宋村、冷水河,前进社区黑泥坝七队、张家屯为试点启动镇级试点工作,紫溪社区、前进社区做好试点工作准备;2025年3月下旬其余6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根据实际选择具有代表性、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性高的1—2个村小组启动村(社区)级试点。先行建立一套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机制和政策体系,打造一批示范先行村组,总结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并形成试点总结报告。
(三)制定制度。2025年3月至9月。在市级制定完善农民建房管理、宅基地自愿有偿或无偿退出、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等一批管理办法,探索可行、管用、易操作、管长远的长效管理机制后。我镇要紧密依靠群众,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的村(社区)、小组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办法制度。
(四)扩点推行。2026年2月至12月,在总结第一批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总结试点做法与成效,在其余村委会选择1—2个村组启动试点,按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要求推进试点工作,健全管理机制。
(五)总结完善。2027年3月,全面系统总结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各项经验,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模式、典型材料,适时全面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紫溪镇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及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及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有关站所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监督试点各项工作。各村(社区)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大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宗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庆凡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杨成银、李德勇、金爱民、江学文、卢家江、李加芬同志组成,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业务,如有人员变动,请根据工作分工自行替补,不在另行发文。
(二)动员群众,统一思想。强化宣传发动,统一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防止误解和偏差,广泛赢得党员、干部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盘活利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试点工作氛围,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相关站所要细化责任分工,逐村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村组试点任务具体实施和落实。强化调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村(社区)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及时反馈。各相关站所要按照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将试点方案、建章立制、工作推进等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讲究方法,稳步实施。坚持统一设计、统筹推进和分步实施、分块操作的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按程序、分步稳步推进,坚守工作原则和底线,严格执行政策,强化及时纠偏,坚持风险可控,审慎稳妥推进,确保试点成功。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