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39-/2024-0307001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 2024-03-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东华镇 生成日期:
称: 东华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号:

东华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4-03-07
字体:[    ]

各村委会,镇属各办公室、局、中心、所:

根据扩大基层审批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理顺综合执法体系,经研究,特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镇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促进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镇行政职能机构、法律法规授权及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拥有一定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组织(站、所)都应实施本方案。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派驻乡镇的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制工作按本系统的方案进行,应当接受镇政府监督。

三、目标

总体目标:提高政府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政府实现依法行政。

具体目标:1.组织领导得力。政府领导将法制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将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2.执法权责明确。掌握应负责执行的和赋予本级行政机关一定管理职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具体执法权限与相应的法律责任。3.监督机制完善。法制监督的各项制度健全,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监督。4.执法队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按上级政府的计划安排参加法制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熟悉执法业务,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文明、廉洁执法。5.执法行为合法。实施各项行政执法行为主体资格合法,合乎法定权限,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基层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成立东华镇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文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先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兼)

鲁海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董晓川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有靖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道翠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姚龙本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东华派出所所长

成 员:何 琳 镇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东华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楚黎 镇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高 宇 东华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发文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王国宏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刘仕能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罗宝章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正国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汪建平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 刚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的领导,调度和协调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案件办理,分领域和集中行政执法,并组建综合执法大队。

(二)组建综合执法大队

为便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特组建东华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张先文担任,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下设6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按照相关领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林业、集镇管理、市场占道经营管理执法领域执法中队

队 长:张先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兼)

副队长:何 琳 镇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东华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国宏 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罗宝章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胡建伟、董应敏、谭兴保、刘铭、唐明富、沈家彦、徐作海、段天鹏、王中武、周发旺、孙敏敏

承担的行政处罚事项为:赋予乡镇部分县市行政处罚权目录对应的部门(县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林业和草原局)。

2.自然资源、交通、安全生产、环保领域执法

队 长:李有靖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队长:王正国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高 宇 东华自然资源所所长

成 员:鲁文荣、何成福、刘登跃、李万富、张琦、金燕萍、刘燕、王春莲、黄莹、刘欢、马晓青、李琼玉、杨存金

承担的行政处罚事项为:赋予乡镇部分县市行政处罚权目录对应的部门(县市自然资源局、县市交通运输局、县市应急局、县市生态环境分局)。

3.农业农村、水务领域执法

队 长:董晓川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队长:刘发文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刘仕能 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董发美、李正荣、李泽林、韩建琴、谢林仙、李发友、张天云、黄平华、金朝翠、夏坤、罗再成

承担的行政处罚事项为:赋予乡镇部分县市行政处罚权目录对应的部门(县市农业农村局、县市水务局)。

4.非婚生育殡葬改革领域执法

队 长:鲁海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队长:段金龙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成 员:段金龙、刘萍、蔡菊萍、赵玉诺、董华全、李得运、谢占军

承担的行政处罚事项为:赋予乡镇部分县市行政处罚权目录对应的部门(县市卫生健康局、县市民政局)。

5.文化、娱乐领域执法中队

队 长:张道翠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队长:李 刚 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杨楚黎、李鹏、杨晓华、谢应虎、钱薇、秦仙梅

承担的行政处罚事项为:赋予乡镇部分县市行政处罚权目录对应的部门(县市文化和旅游局)。

5.公安领域执法中队

队 长:姚龙本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派出所全体人员

承担的行政处罚事项为:赋予乡镇部分县市行政处罚权目录对应的部门(县市公安局)。

五、相关工作要求

1.综合执法大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280项行政处罚权,各执法中队对照执法事项,必须及时受理并反馈处理情况,不拖延,不推诿。明确分管领域执法中队队长为召集人,及时督促检查该执法中队案件办理情况,重大违法案件靠单个执法中队无法办理的,可以提请执法大队统筹人员力量联合办理。

2.按照“谁监管、谁执法”的原则,各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相对保持稳定,如因工作原因执法人员发生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镇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此件公开发布)

                                                                    东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