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推进外贸稳进提质政策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云南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项目的通知》(云商外贸〔2024〕2号),组织各州市有关单位申报相关项目。经区县和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征求部门意见等程序,初步形成拟支持企业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至30日,对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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