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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4-/2024-1209001 信息分类: 保险信息
发文日期: 2024-12-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2024年度楚雄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第二批)
号:

2024年度楚雄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第二批)

发表时间: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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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楚雄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第二批)

 

一、楚雄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9日收到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楚雄市人民医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分解项目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120.96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楚雄市人民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2120.96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12120.96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二、楚雄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云南省医保局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发现,楚雄市人民医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8435.62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楚雄市人民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68435.62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3倍348966.31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三、楚雄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云南省医保局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发现,楚雄市中医医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394.88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楚雄市中医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5394.88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3倍20013.34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四、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17日,楚雄市医保局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时发现,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卫生院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993.00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卫生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4993.00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3倍6490.90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本文谢绝转载)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