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医保〔2021〕14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医保〔2021〕15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以下医药机构拟纳入楚雄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现予公示如下:
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协议零售药店:楚雄康彝药业有限公司中大街店、楚雄越康康芝林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楚雄市胜景路中药店、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楚雄丰胜路六分店。
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楚雄市东瓜镇东瓜村卫生所、楚雄兆民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东瓜口腔诊所、楚雄市灵秀社区卫生服务站。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3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550121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定点医药机构有异议,可直接向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公示期满未发现违规情况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事宜。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