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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楚市医保复〔2024〕23号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对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王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24年度楚雄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基本情况
楚雄市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加强部门协调、建立任务清单、优化参保缴费流程、提升经办能力等措施,全力做好参保扩面工作。截至2024年4月25日,全市参加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518213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6090人(含楚雄市辖区内的州本级职工73474人),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392123人,完成目标任务数527789人的98.19%。其中,八角镇必达村委会正常参加楚雄市城乡居民医保2080人,足额缴纳医保费2024人,参保缴费率97.31%。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降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的意见建议:
留作参考,积极争取上级政策。
原因如下:一是筹资标准由国家统一动态调整。我国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实施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等额增长的办法,定额筹资、每年动态调整,保费为定额按年缴纳。2024年度筹资标准为102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640元/人,占62.75%;个人缴费380元,占37.25%。对于低保户等困难人员,财政给予全额或部分补助。二是对群众的保障范围显著拓展。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罹患大病的患者治疗手段非常有限。目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包含药品已达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另外,随着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推行,药品耗材价格大幅降低,群众医药负担持续减免,不断完善的医保制度让无数患者和家庭重燃生命希望。三是现代医学诊疗技术更加可及。在医保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医疗服务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比肩国际先进水平,患者享受到的医学检查、诊疗手段朝着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方向大幅迈进,彩超、CT、核磁共振等高新设备迅速普及,无痛手术、微创手术等过去遥不可及的诊疗技术日益普及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广大参保患者享受了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四是医保服务能力跨越式提升。目前,居民医保参保群众不仅可以在云南省内享受就医报销,还可以在全国近10万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全州通办”顺利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广大在异地生活、旅游、工作的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更加便利、快捷的医保服务和坚实保障。五是群众就医报销比例显著提高。2003年,“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普遍在30%—40%左右,群众自付比例较高,就医负担重。目前,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左右,群众的就医负担明显减轻,而这必然带来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同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群众医疗需求的提升、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也需要加强医保基金筹集,以为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保障。
三、下步工作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逐年增加、影响群众参保积极性的问题客观存在,医保部门高度重视“个人缴费标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引导合理预期的建议,正在会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完善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缴费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稳定社会预期。国家将继续发挥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确定性来应对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缓解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忠云 0878-65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