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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楚市医保复〔2024〕25号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对楚雄市政协第十届第三次政治协商会议提案第68号的答复
赵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非楚雄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本地医保政策》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医保政策尚不能完全实现非楚雄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本地医保政策,其中,对于非楚雄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在楚雄州参加了医保保险的,可以享受本地医保政策,对在楚雄州外参加医保保险的,目前不能享受楚雄州本地医保政策。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您提出的“非楚雄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本地医保政策”的提案:
留作参考,积极争取上级政策。
原因如下:当前,国家、省、州医保部门通过不断完善异地就医政策,也能方便快捷地实现州外异地参保人员(包括非楚雄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在全州辖区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医保直接结算。具体政策措施如下:一是不断优化参保的便捷度。放开户籍限制,对于非楚雄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楚雄州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是楚雄州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多维度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效能。2021年10月28日起,全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可根据就医需求免备案在全省范围内持卡直接结算普通住院、特慢病门诊和谈判药品门诊医疗费用。2023年2月1日起取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重庆市、贵州省全域及四川省本级、成都市、宜宾市、泸州市等省市区域内跨省异地住院结算备案,同时开通州内定点医疗机构对上述地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有效提升群众异地就医便捷度。截至目前,全州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已100%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三是利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楚雄网、政府门户网站和现有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开展线上宣传,加大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待遇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参保患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减轻群众资金垫付压力,推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明显提升。同时加大异地就医人员跟踪服务力度,疏通每一环节,及时处理堵点问题,确保患者能够及时结算。四是全面推行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的原则,为参保人员办理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支持异地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三、下步工作
医保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本地异地就医结算相关政策,确保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相衔接。加强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现有咨询服务电话、APP 、公众号和医保部门门户网站等多种信息化服务渠道,全面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普莹 0878-65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