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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1-/2022-0110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投资促进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投资促进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投资促进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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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楚雄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中心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及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述求权及监督权。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全年,年报公开发布在楚雄市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cxz.gov.cn:8443/system/login.jsp)。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435号,电话/传真:0878-3122697,邮编:675000)。现将市投资促进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投资促进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投资促进局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45条,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3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解读及回应信息共计1条,公开指南1条,公开制度1条,《投资楚雄》栏目共公开35条招商引资信息。2021年,我局在“七彩云端”政务新媒体app主动公开发布4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制定下发了《楚雄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通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指导各科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楚雄市投资促进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截止年底,共收到12345政府热线交办2件,均已按流程进行办理并完成回复,均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投资促进局认真加强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根据《楚雄市投资促进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四是根据《楚雄市投资促进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五是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教育培训。针对业务人员变动后对相关工作掌握不够全面和熟悉的情况,加强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认真按照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和补充完善本单位网站各栏目信息。认真执行政府网站管理各项规定,持续开展已发布信息的检查核实工作,重点检查已发布信息是否有易错词句、内容是否准确完整。三是建立健全本单位“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明确兼职工作人员,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回复承办事项。

(五)监督保障

针对上级提出的有关政务新媒体出现的问题,投资促进局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不出现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格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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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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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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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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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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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选择。虽然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有所提高,但与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仍有差距,缺乏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公开的规范性还需提高。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细化,信息发布的标准越来越高。2021年,我局对公开信息的种类进行了严格界定,信息发布数量、质量虽然有所提高,但是离高质量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在市政务公开与政务信息中心监督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一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2021年目录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我局承担的重点任务,继续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明确责任科室,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管理条例》,加大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重大决策公众意见征集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及时主动回应社会焦点、热点问题。

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提高图片解读、音频、视频解读等在政策解读上的应用,利用表格、图片等直观的方式展示工作成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程序合规。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是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有效补充。2022年,我局将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楚雄市投资促进局

                         2022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