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楚雄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市市场监管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局长办公会学法内容。组织基层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市局办公会会前学法4次;1期市场监管基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1期网络专题讲座。二是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组织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制定了《2023年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在党组中心组及广大干部职工中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的学习。通过法治理论的学习,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进一步增强,推动全体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高效履行职能方面
1.个体工商开办流程更加便利。进一步优化开办企业流程,简化手续压缩时限、顺畅渠道,企业开办更加高效便捷。全市一网通办准时率、一般注销准时率、简易注销准时率均已达到100%。
2.为个体户纾困解难用心用情。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10场、参与个体户1000户,共走访个体工商户1621户,收集整理个体工商户反馈的意见建议350条,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80个。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着力培育发展经营主体。围绕2023年净增目标,继续深入实施经营主体倍增计划,聚焦全市经营主体短板弱项,坚持大抓营商环境与大抓经营主体“双轮驱动”,内培与外引并举、增量与提质并重,大中小经营主体一起抓、一二三产业一起上,抓好纾困、输血、培引、双创、改革、服务等重点工作;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结合乡镇、部门优势,深挖培育资源,通过抓好招商引资、梯次培养、助企惠企、创新创业等措施,积极动员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和群众积极开展企业注册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推动经营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打造效率、服务、诚信“三大营商环境品牌”,推动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真正以营商环境之“优”、经营主体之“强”,促经济发展之“进”,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1-10月,全市新登记发展经营主体18683户,退出(包括注销和迁出)经营主体6486户,净增经营主体12197户,完成州下达净增工作目标的112%、奋斗目标的83.8%,各类经营主体总量达到84920户,同比增长20.27%。其中,新登记发展企业(包含农专)5465户,退出(包括注销和迁出)企业1951户,净增企业3514户,完成州下达企业净增工作目标的77.2%,企业总量达到23288户;新登记发展个体工商户13218户,退出(注销)个体工商户4535户,净增个体工商户8683户,完成州下达个体工商户净增工作目标的136.9%,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61632户。个转企407户,完成全年目标的119.71% 。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达137.1户,首次突破全国平均水平,并高出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全市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净增总量和经营主体总量稳居全州首位。
2.着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一是全面加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依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按照“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的要求,实现涉企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归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共计53116条;二是持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部门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14项,制定部门抽查计划90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6个,市级23个部门双随机监管全部使用省协同监管平台,抽查检查监管对象14837个;三是严禁滥用失信惩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成员单位和经营主体推送双告知信息13737条;为政府公职人员选拔、重要会议代表资格、经商办企业数据查询对比和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资质审核、获得荣誉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了“信用”情况审查532人(次)、52751条。四是推动信用修复工作。帮助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累计帮助经营主体通过信用修复移除异常经营名录5105户次,修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6户次,让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有“道”,信用重塑有“期”。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提高决策质量方面
1.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管理,确保权责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已完成梳理并公布权责清单1723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560项、行政强制49项、行政检查7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11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
2.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从制度上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对市市场监管局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认真实施《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严格执行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同时,调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积极性,严格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
(五)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方面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调研、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工作,分阶段有序地对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2023年以来,共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调研、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工作3次。
2.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价格、市场准入、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类市场监管领域一般程序、简易程序违法案件361件,有效地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发展。
3.落实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对接,积极探讨移送工作的疑难问题,及时做好“两法衔接”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2023年以来,联合公安部门查办假药案11件,移送线索13件。
4.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通过“导师制”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镇街执法职权“接得好”“用得好”“有监督”。组织15个市场监管所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六)依法防范处置重大事件,有序开展应急处置
1.严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贯彻落实《楚雄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落细。编发《楚雄市食品安全工作简报》10期,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公告7期。印发《楚雄市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楚雄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年(2023—2025)行动方案》,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市10350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A级32户,B级30户,C级1215户,D级9073户,各级包保干部督导经营户10350户;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现场检查已通过,完成国家创建示范点位打造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楚雄市创建倡议书及创建应知应会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共建共治氛围,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省级初评顺利完成。开展各类重大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白酒、小作坊、外卖食品等18个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850户,发现风险问题隐患90个,已完成督促整改。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办理查处违法案件64件,罚款10.9万元,没收不合格食品103公斤。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工作任务,完成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快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4426批次。
2.严格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聚焦药品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增强监督检查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督促经营单位落实药械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多渠道、多维度摸排风险隐患,及时跟进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药妆械经营主体1569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96 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10余项专项整治,组织人员开展药店新办、变更、换发许可现场核查106户次;对高风险的医疗机构使用的特殊药品实施监管督促检查医疗机构125户次;处置省、州交办协查案件3件;积极主动联合公安部门、医保、卫生等部门进行风险会商,查办药品案件共59件(其中联合公安部门查办假药案11件),实施行政处罚48件,执行罚没款18万元;查办医疗器械案件9件,执行罚没款1.6万元;查办化妆品案件8件。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66家(药品44家、医疗器械13家、化妆品9家)。完成药品监督抽验82批次。认真落实2023年全州监测工作任务要,稳步提高“四项监测”报告的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目前,共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表75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报告表25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63份,药物滥用报告25份。开展医疗器械严重不良事件调查5例。充分利用“3·15”、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禁毒和防艾宣传周等活动,全面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积极正面引导舆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600余份,受益群众5000多人次。
3.严格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对全市536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4493台(套)设备进行全覆盖安全监察,帮助54家使用单位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相关安全技术档案,帮助67家使用单位完成特种设备业务平台的首次登录绑定和数据维护,办理施工告知408条,使用登记423台(套),变更登记409台(套),稳步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使用管理,审核气瓶35400只。加强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下达指令书27份,排查重大隐患27项,已整改25项,正在整改2项;排查风险问题6项,已整改6项,确保隐患问题闭环管理;通过开展“安全月、安全周”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700余份,组织召开电梯维保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会议1场次,已完成电梯维保信息库建立,归档收集备案资料46套、电梯安全专项检查维保工作报告46份、发放四方责任公示牌600块,约谈重点企业14家。
4.严格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制定实施2023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检化肥、钢筋、水泥、建筑用砖等各类工业产品147批次,认真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开展烟花爆竹、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燃器具、非标地膜、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等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运用“工品查”小程序,集中力量治理、化解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风险,确保各个环节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1.积极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2023年以来,通过政府热线12345、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部门转办、来访、来信等渠道共受理消费者政策法规咨询、投诉、举报共计3409件,其中:政策法规咨询1379件,举报509件,投诉1521件,调处率达 9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79万元;办理来信来访、12345热线、网络舆情等工单共计457件,依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2.做好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2023年以来,共立案查处10件商标侵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好知识产权创新成果。
(八)规范和加强行政案件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1.依法做好行政听证工作。2023年以来,共举办行政处罚听证会1场,充分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提升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水平。
2.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做好司法建议答复工作。2023年以来,共收到司法建议书1份,对于建议的事项均已落实整改,并已做好答复工作。
(九)持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方面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楚雄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民法典宣传月”“质量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咨询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食品安全、“两品一械”、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等法律知识“六进”宣传活动,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法治观念,2023年共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5场次,转发微信宣传链接6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传3000余人次。
(十)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方面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在办证窗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材料目录、办事时限等,方便群众办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依靠行政质量。
2.开展执法公开,推行阳光法治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的处罚信息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
3.认真做好对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案件检查录入工作,接受检察部门的监督,不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提出总体要求。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坚持权责一致、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界定主体范围。将局副职负责人及各股室、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一并纳入本单位或者分管工作领域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责任的层层分解和落实,压实“一岗双责”。
(三)明确工作职责。从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履行法治建设报告职责等方面,明确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承担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每年主持召开2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研究、推进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要求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职责清单,强化责任传导,层层主动承接,细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将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对第一责任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分管领导或者本股室、本单位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持服务大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带头考试和申报行政执法证件,选优配强法制机构人员,保障法治工作经费,严明法治队伍建设,推动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培养高素质法治队伍。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薄弱。市场监管系统经过几轮改革,职能涉及原工商、食药、质监、物价、知识产权等多个部门的数百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人少事多,监管任务重,执法人员相对不足。同时,近年来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立、改、废幅度较大,加上职业举报人无论人数还是规模,都呈飙升之势,这种职业举报人以牟利为目的,善于钻法律漏洞,扰乱正常监管工作,对监管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二)监管执法业务能力不高。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与新形势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市场监管服务与监管能力不平衡的矛盾日趋明显,亟待充实监管队伍力量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部门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员大培训,不断提升法治队伍素质能力。强化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统一受理条件、程序。全力确保业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优先选拔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优的公务员充实到基层所窗口一线。
(二)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树立监管就是服务的理念,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管服务,对企业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引导企业守信践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营造企业越诚信、办事越便利的良性市场环境。
(三)加强行政执法督查检查。严格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和个案监督,完善执法过错责任制,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