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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9-/2024-1211001 信息分类: 事故通报
发文日期: 2024-12-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2024年1—11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号:

2024年1—11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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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1至11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2人、受伤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0%,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20%,受伤人数增加1人,上升33.33%。全市未接报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行业领域和各乡镇事故情况

(一)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受伤3人(其中:公墓建设1起:2024年3月3日,在楚雄市紫溪镇人文纪念园工地,发生1起土方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公路建设3起:2024年4月3日,楚雄东南绕城高速公路第三段大余节大桥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6月13日楚雄市苍岭镇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一标段卡利隧道出口发生一起物体坠落打击,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事故;2024年9月30日,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子午镇以口村此苴大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市政房屋建设1起:2024年4月6日,楚雄市“中国楚雄·国际运动健康城”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土方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物流基地建设1起:2024年8月23日,楚雄紫溪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建设。发生一起隔热板掉落,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的事故)。至8月底,工贸行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受伤1人(2024年1月17日,在楚雄市鹿城东路与雄宝路交叉口,发生1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人与重型载货专业作业车发生相撞,造成2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1月21日,在老320国道K2935+100米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三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5月12日,在鹿城镇大商汇沪瑞线K2941+300处,发生一起网约车公司车辆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24年5月19日,在彝风大道青山嘴安置小区路口发生一起挂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2024年7月26日,在楚双公路周溪河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载自卸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至9月底,未接到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事故报告。

(三)东华、吕合、大地基、新村、中山、三街、大过口、西舍路、八角、树苴等10个乡镇未接报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1—11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分别上升10%和20%,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还在呈上升趋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二)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1—11月,全市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分别下降44.44%、33.33%,铁路运输等行业未接报事故,全市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落实《楚雄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紧扣重点目标任务,持之以恒在力度、深度、广度上加力,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检查手册”,全力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实现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治理”,确保问题隐患清仓见底。

(二)紧盯重点行业,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强化风险辨识、风险监测预警和管控。特别是建筑施工行业要严防各类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违规作业等引发事故;道路运输行业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排查人、车、路等环节安全隐患,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安全管控,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执法检查。

(三)强化监管执法,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要针对道路运输、建筑业、消防、矿山、工贸和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紧盯死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抓手作用,狠抓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举一反三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事故警示教育,强化源头安全管控,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

(四)抓好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隐患意识和警惕警觉意识,发扬担当精神,务实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强化应急准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万无一失的要求全力抓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履职尽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