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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9-/2024-0914001 信息分类: 事故通报
发文日期: 2024-09-14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2024年1—8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号:

2024年1—8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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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至8月31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8月31日,楚雄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1人、受伤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25%,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37.5%,受伤人数增加1人,上升33.33%。全市未接报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行业领域和各乡镇事故情况

(一)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其中:公墓建设1起:2024年3月3日,在楚雄市紫溪镇人文纪念园工地,发生1起土方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公路建设2起:2024年4月3日,楚雄东南绕城高速公路第三段大余节大桥施工现场,发生一般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6月13日楚雄市苍岭镇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一标段卡利隧道出口发生一起物体坠落打击,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事故。市政房屋建设1起:2024年4月6日,楚雄市“中国楚雄·国际运动健康城”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土方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物流基地建设1起:2024年8月23日,楚雄紫溪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建设。发生一起隔热板掉落,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的事故)。至8月底,工贸行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2024年1月17日,在楚雄市鹿城东路与雄宝路交叉口,发生1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人与重型载货专业作业车发生相撞,造成2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1月21日,在老320国道K2935+100米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三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5月12日,在鹿城镇大商汇沪瑞线K2941+300处,发生一起网约车公司车辆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24年5月19日,在彝风大道青山嘴安置小区路口发生一起挂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2024年7月26日,在楚双公路周溪河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载自卸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至8月底,未接到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事故报告。

(三)东华、子午、吕合、大地基、新村、中山、三街、大过口、西舍路、八角、树苴等十一个乡镇未接报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1—8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分别上升25%和37.5%,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都呈上升趋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

(二)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1—8月,全市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人,分别下降28.57%、14.29%,铁路运输、水上运输等行业未接报事故,全市道路运输业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

(三)建筑业生产安全事故占比较大。1—8月,全市建筑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占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的50%,死亡人数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的45.45%。事故类型为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尤为突出。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屡禁不止,风险隐患突出。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精髓要义,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压实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上来,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全过程。要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进一步推动各乡镇各部门树牢安全理念,抓安全责任落实,抓安全风险防范,抓隐患排查整治,抓应急能力提升,夯实筑牢全社会安全生产基础,切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强化行政执法,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要强化行政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要进一步细化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改销号闭环机制,对重点行业领域和社会末梢“九小场所”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切实做到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平台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淘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机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三)超前研判,积极防范各类次生灾害事故。要紧盯局地特强降雨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在建工地、营地周边灾害隐患防范,强化预警信息发布,指导预警信息落地和转移避险,保障人安全。要高度警惕夏季高温、雷电、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加剧次生灾害事故风险,切实强化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以及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监测预警和管控,坚决防范化解中毒室息、火灾爆炸等群死群伤事故风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过程抓好应急值守。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隐患意识和警惕警觉意识,发扬担当精神,务实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强化应急准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万无一失的要求全力抓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履职尽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