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信访工作条例》自2022年5月1日施行。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 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