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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5-/2021-1021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17-03-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气象局 生成日期: 2017-03-17
称: 楚雄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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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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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云荷路中段,邮编:675000,电话:0878-3386509)。

一、概述

2016年,楚雄市气象局按照《条例》规定,立足气象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楚雄市气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审查签发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听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网流转办理和档案归档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调整规范,力争做好用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专人全程跟踪,把好审核关,认真及时办理每一份申请,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2016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督查,并公示。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异地考察、学习交流、会议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工作,总结先进经验,及时改正不足,力争把最卓越的指导理念、最透明高效的公开技术应用到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人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通过“楚雄在线—楚雄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网的主动公开信息21件,不定时更新各种气象灾害和专题天气预报,受理和答复依申请公开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现阶段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楚雄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条数、最近更新日期进行跟踪,督促及时公开、更新。

(二)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四)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继续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相关咨询的答复,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让权力彻底在阳光下运行。

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