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24-/2022-0106002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06
字体:[    ]

2021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办信息中心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市司法局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学习宣传、加强网站栏目建设等工作。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公开发布在楚雄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s.gov.cn/info/egovinfo/1016/xxgkcontent/cxs024-/2022-0106002.htm)。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东南新城平山办公区自强路6号,电话:0878-3039002,传真:0878-3039002)。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组织机构、政协提案、公共法律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个栏目。2021年按时更新维护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组织机构栏目,发布政协提案1条,公共法律服务2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3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6条。在时限内办理分发到本部门信件1件。公众参与咨询信息1条。12345政府热线工作正常开展,在时限内办理12345政府热线信件2件。在博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投稿65条,被采用17条,暂存1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公开的形式、范围、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时限要求等。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化运作。定期开展日常检查,确保相关栏目按时更新,常态化检查表述不规范、严重错别字等问题,确保公开内容无误,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无空白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的公共法律服务被列入试点领域,作为试点责任单位,在省、州、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权力运行全过程,积极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并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服务渠道,不断充实市司法局网站栏目内容,定期做好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

(五)政府信息监督管理

市司法局针对上级提出的有关政务新媒体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权威。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网站信息发布相关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的表述形式较为公务化,对群众的吸引力不强。

二是政务公开基础较为薄弱,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缺乏联动性。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以克服和尽快解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楚雄市司法局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楚雄市司法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