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涉路施工许可
二、主管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
三、实施机关: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修正)
五、子项:
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省级权限)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省级权限)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省级权限)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省级权限)
5.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省级权限)
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许可(省级权限)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省级权限)
8.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9.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10.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11.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12.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13.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14.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15.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县级权限)
16.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县级权限)
17.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县级权限)
18.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县级权限)
19.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县级权限)
20.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许可(县级权限)
2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县级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