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二、主管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
三、实施机关:
省交通运输厅;设区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
五、子项: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2.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3.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4.在区、县范围内进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