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6份。
二、组织开展全市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三、全面对全市在建12件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
四、细化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及时组织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认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2024年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五、认真组织开展水利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自检自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台账。
六、编制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七、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九、按月一次对在建水利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会议,治理一般隐患5项,解决突出问题8项,先后派出督导组12次、专家技术服务人员6人,督导检查服务企业32个。
十、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市85件水利工程进行汛期前安全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十一、适时组织局科室负责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业务学习培训,共5批次1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