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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抚育培育,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保护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审核、核定、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区划,监督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组织开展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评估及审核,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管理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草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草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督促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保险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草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抚育培育,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16.拟定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和林业有害生物的检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17.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宜林地区以造林、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
18.参与拟定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协调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职责,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科技产业发展科、林草湿地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科、生态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楚雄市西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楚雄市国有林场
3.楚雄市林草种苗工作站
4.楚雄市造林绿化工作站
5.楚雄市林火监测中心
6.楚雄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持续推进林草业“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完成森林管护527.99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23.04万亩,计划实施人工造林5000亩,退化草原修复1万亩,义务植树172.7万株,建“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100亩,四旁植树200万株,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森林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林草产值增幅达到10%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4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4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6.61万元,政府性基金9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财务总收入2746.61万元比2023年财务总收入:3420.85万元减少674.25万元,下降:19.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主要包括: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46.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46.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6.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2646.6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420.85万元减少774.24万元,下降22.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主要包括: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46.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4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75万元,与上年1393万元对比增加11.75万元,增长0.84%,增加主要原因是:每年工资及保险费调增;项目支出1241.86万元,与上年2027.85万元对比减少785.99万元,下降38.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6.6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30201行政运行:1200.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单位日常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支出,以及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森林防火专业队员工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7.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每月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7.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3.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88.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30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市林长制工作经费、退化林本底调查评估专项经费、昆丽高速公路楚雄段美化绿化市级配套补助资金、林草湿地监测、林地报批工作经费、林业办案经费、森林督查工作技术服务费、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森林防火系统维护补助经费、森林火灾保险市级配套补助资金、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专项经费、植被恢复费异地造林补助资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23万元,较上年26.99万元增加20.24万元,增长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1万元,较上年3.05万减少1.04万元,下降3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严格遵守接待标准及范围,实事求是的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坚持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化、公开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22万元,较上年23.94万元增加21.28万元,增长88.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2万元,较上年增加21.28万元,增长88.8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增长原因是:我局车辆编制数量增加7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共申报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506.1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4年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一)林地报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楚雄市2024年林地报批工作经费项目
2.立项依据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我单位负责全市林地征占用林地报批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
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相关要求,完成楚雄市2024年300公顷林地征占用林地报批工作,该项目具体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
5.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相关要求,结合楚雄市2024年林地征占用林地报批工作目标任务。
6.资金安排情况
楚雄市2024年林地报批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共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4年我局预算项目已按要求正常推进中。设置楚雄市2024年林地报件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预算编制由会计负责,主要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管理、资金安全等。
8.项目实施成效
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预算支出用途,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对无预算或与预算不相符的开支,财务一律不予受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监控运行、绩效结果应用等管理,按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和运用工作。
(二)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名称
森林防火“三三制”、防火系统维护补助、森林火灾保险市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启动楚雄市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为做好楚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规划及2024年预算编报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
楚雄市森林火灾保险补贴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完成楚雄市515.83万亩森林火灾保险的投保任务。
112个野外视频监控点服务费,48个热成像视频监控服务费;地理信息办公指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系统,三尖山防火中队、白竹山中队、紫溪山瞭望台网络、报警12119电话等正常使用。
5.项目实施内容
针对日益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和繁重的森林防火任务,为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通过每年各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的投入,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完成省、州和市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预期成效目标,全面落实防火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落实,切实提高防火工作执行力。
6.资金安排情况
楚雄市2024年森林防火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共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366.18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楚市政通〔2019〕21号)精神,设立楚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市林草局,负责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统筹、协调、督查、检查,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巡查值守、基础建设,督查检查等管理工作职能。
8.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火目标管理2021—2025年责任状》、《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状》规定及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力推进楚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全面落实;全面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防火意识;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严防死守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严格执行各级防火令、禁火令和通知,加大巡山巡查力度,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建强队伍,建立以专为主、应急为辅、义务为补的多元化队伍;加强物资装备储备,严格带班值班制度,强化督查问责,加强隐患排除,切实增强防控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有效保护楚雄市绿水青山。
(三)林业办案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林业办案经费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2024年楚雄市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启动楚雄市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为做好我单位2024年预算编报工作。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4.项目基本概况
随着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森林资源保护任务越来越重,加大制止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真正把森林管护工作落实到山头地块,是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林地林木管理面临严峻形势,受利益驱使偷砍盗伐林木、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时有发生,违法运输木材屡禁不止,林业执法任务艰巨。为扎实高效地抓好现地核查工作和执法查处工作,重拳出手,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5.项目实施内容
围绕省、州林草主管部门“绿剑”、“绿盾”自然保护专项行动、“平安四号”严打整治保护森林资源“利剑”等专项行动,以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其他林区为重点 ,依法对盗伐滥伐林木 、非法占用林地 、无证运输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排查清理出的违法案件进行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完成楚雄市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20件。
6.资金安排情况
楚雄市2024年林业办案工作经费项目,2024年共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4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加大森林资源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林地草原湿地保护,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把林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大林业法制宣传教育。
8.项目实施成效
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预算支出用途,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对无预算或与预算不相符的开支,财务一律不予受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监控运行、绩效结果应用等管理,按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和运用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6.17万元,与上年85.32万元对比,增加20.85万元,增长24.44%。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局2024年车辆编制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30201办公费:7.1万元,30205水费:0.32万元,30206电费:3.5万元,30211差旅费:8.6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01万元,30228工会经费:13.07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22万元,30213维修费0.3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5.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933.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3.41万元,固定资产565.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年2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