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承包草原并承担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的农牧民。
补贴范围:辖区内的15个乡镇,127个村民委员会,2384个村民小组,24845户农牧户。
补贴标准:禁牧补助每亩7.5元;草畜平衡奖励每亩2.5元。
申请程序:农牧户据实申报、乡镇审核、汇总,并在村委会以户为单位张榜公示面积和补贴金额,将汇总结果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申请材料:《草原使用权证》、农牧户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的标准草原禁牧与补助合同。
受理咨询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林草中心及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补贴结果:“一卡(折)通”直补到户。
监督渠道:市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6169301,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3121369,市财政局举报电话:0878-312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