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楚雄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告。
附件:楚雄市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4年度)
楚雄市自然资源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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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承办部门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
是否履行专家论证 |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
1 |
制定楚雄市城市规划区及东华镇等13个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 |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
地产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等 |
2024年10月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