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1、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划拨)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86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首次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若权利人为公司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用地批复、划拨决定书、交地确认书原件;
5、权籍调查成果(或勘测定界成果);
6、税收缴款书原件及缴纳土地价款发票验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55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服务指南查看及申请表样表下载步骤如下:
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2、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86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首次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若权利人为公司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出让合同、交地确认书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税收缴款书原件及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发票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55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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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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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3、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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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86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首次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实地张贴公告的照片及网页公告原件(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1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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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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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4、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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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首次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5、权籍调查成果;
6、实地张贴公告的照片及网页公告原件(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1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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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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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86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转移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
5、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6、互换土地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或有关批准文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1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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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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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个人自建房)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首次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收意见;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看房表及房屋照片;
8、特殊情况:
(1)夫妻间需增加共有人为权利人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验原件,并共同到场申请;
(2)若申请人中有未成年的,需提供户口簿验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申请单独核发车库、车位、储藏室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费按财税[2019]45号文规定收取,8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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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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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法人建房)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86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首次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验收意见;
6、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7、看房表及房屋照片;
8、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申请单独核发车库、车位、储藏室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费按财税[2019]45号文规定收取,8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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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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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79窗口办理或者通过楚雄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办理(http://www.cxsbdc.com/online/platform/login)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86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原件(开发商统一办理无需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含合同备案表原件);
5.税收缴款书原件;
6.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7.建筑面积计算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
8.产权份额划分确认书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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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9、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86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首次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
5、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原件及村镇房屋建设规划验收材料;
6、看房表及房屋照片;
7、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实地张贴公告的照片及网页公告原件(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1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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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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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86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首次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
5、准建证原件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材料;
6、看房表及房屋照片;
7、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8、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9、实地张贴公告的照片及网页公告原件(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1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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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服务指南查看及申请表样表下载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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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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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5、申请异议登记的内容及事项。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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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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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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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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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5、变更材料:
(1)名字、地址变更:查档材料、证明、若有曾用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验原件;
(2)因房屋加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意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看房表及房屋照片。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该项登记业务不收取登记费用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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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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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13、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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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86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需由产权人和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共同来办理);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 (土地证、房产证)原件;
4、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含不动产登记查询档案、 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等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该项登记业务不收取登记费用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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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遗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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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不动产登记查档资料原件;
5、网页公告原件(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1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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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服务指南查看及申请表样表下载步骤如下:
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1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个人)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或者
通过楚雄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办理(http://www.cxsbdc.com/online/platform/login)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202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抵押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产权人和共有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抵押人面签水印照片正面照(需抵押人签字捺印);
5、主债权合同原件;
6、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7、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备注:(1)请在申请表中“登记原因”一栏填写抵押物评估价值(单位:万元);
(2)金融机构未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请提供以下材料备案:
银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金融许可证、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盖公章及比对人签字)。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服务指南查看及申请表样表下载步骤如下:
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法人)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或者
通过楚雄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办理(http://www.cxsbdc.com/online/platform/login)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202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抵押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及比对人签字);
4、公司章程、工商公示信息原件,股东会决议原件、股东签字样本原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及比对人签字);
5、主债权合同原件;
6、抵押合同原件(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不提交;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7、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抵押公司面签水印照片正面照(需抵押人签字捺印);
8、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备注:(1)请在申请表中“登记原因”一栏填写抵押物评估价值(单位:万元);
(2)金融机构未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请提供以下材料备案:
银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金融许可证、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需盖公章及比对人签字)。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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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服务指南查看及申请表样表下载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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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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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202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3、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含合同备案表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验原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均需盖公章)。
注: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该项登记业务不收取登记费用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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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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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预售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或者
通过楚雄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申请办理(http://www.cxsbdc.com/online/platform/login)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202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楚雄市不动产抵押登记询问记录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4、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5、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原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该项登记业务不收取登记费用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服务指南查看及申请表样表下载步骤如下:
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19、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202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产权人或共有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5、还款凭证(结清凭证)原件;
6、若公司抵押注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均需盖公章及比对人签字)。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该项登记业务不收取登记费用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服务指南查看及申请表样表下载步骤如下:
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20、查封(解封)登记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202
申报材料:
查封登记:
1、查封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验原件;
2、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3、查封、预查封的法律文书原件;
4、委托查封的提供委托文书原件。
解封登记:
1、解封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验原件;
2、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3、解封的法律文书原件;
4、委托解封的委托书原件。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该项登记业务不收取登记费用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服务指南查看及申请表样表下载步骤如下:
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21、不动产权注销登记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92
申报材料:
1、楚雄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记录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不动产权灭失材料,包括:
(1)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2)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押权、地役权或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3)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生效决定书或相关协议;
(4)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消灭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该项登记业务不收取登记费用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服务指南查看及申请表样表下载步骤如下:
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
22、不动产非公证继承
受理窗口: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区178-187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0878-6086186
申报材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除外)(窗口提供);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被继承人不动产查档材料等);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9.同一人证明(此条仅限于被继承人姓名与权利证书姓名不一致,但确属同一人时使用)(窗口提供);
10.继承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窗口提供);
11.继承协议书(窗口提供);
12.继承不动产登记继承材料查验相关事宜告知书(窗口提供);
13.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窗口提供);
1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窗口提供)。
服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收费情况:登记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规定收取,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结
投诉举报电话: 0878-3390381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楚雄市瑞东路279号(格林天城小区对面)
受理日:法定工作日
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服务指南查看及申请表样表下载步骤如下:
方法一:关注微信公众号“数字楚雄”→在线办理→不动产登记→进入楚雄不动产微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方法二:点击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xs.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