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雪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基本情况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楚雄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农村实际,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健全治理机制,明确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管控,强化建设运维管理,走出一条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建议
一是明确评判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改变污水造成的脏乱差状况和环境污染,杜绝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导向,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二是形成治理合力。五级力量压责,形成治理合力,“五级书记”齐抓,“五级力量”共推,整合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班推进,部门主抓,乡镇主责,村组推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是因地制宜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宣传鼓励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的现象;鼓励农户以资源化利用方式实现污水科学就地回用。充分听取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引导村民以适当方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项目方案设计、过程建设、运行维护和成效监督。
(二)加强运维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是推动分类整改。对缺乏管护和运维资金保障等长效机制的,报地方政府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及措施;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的,加快配套收集系统建设;对技术工艺不合理的(如工艺过于复杂、运行成本过高、不符合农村实际),要及时优化调整技术路线;对存在已到更新淘汰年限、年久失修、因洪水等自然因素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损毁等情况的,要及时更新改造;对因村庄污水产生量极低或锐减,或其他原因(如已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治理)等,导致设施无必要运行的,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或根据实际需要将设施(如一体化处理设施)移至其他区域利用;对农民群众使用污水管网不当,造成管网不畅的,要加强宣传指导,提高群众维护身边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是建管并重,长效运维。优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严把设施建设、运行、验收等重要环节质量,健全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机制,强化管护队伍建设,推动治理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保障设施建设质量和运行成效;按照“合理分片、网格管理、定人定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网络责任体系,实行镇、村干部分片包村、网格化管理,成立工作队由班子成员带队划片联系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工作队员逐人认领责任区域,对重点、难点区域和家庭实行“组团式”包保整治,集中人力、物力、精力形成合力,着力解决“顽瘴痼疾”,定期组织农户清扫村内户外道路、活动场所、沟渠水塘、卫生死角等,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2023年以来,共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2.3万人次。
三、下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集镇污水治理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建管并重,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康可持续。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