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芙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法治视角推动楚雄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楚雄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力筑牢楚雄市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为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贡献楚雄力量。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积极配合省、州人大做好生态环境立法工作。楚雄市属于县级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县级人大和政府无立法权,无权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可以依据职权制定规范性文件,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县政府(含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乡(镇)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县政府工作部门或者派出机关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实施前均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的制定程序,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宪合法合规。楚雄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通过《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人才队伍建设,从市属相关部门聘请14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咨询专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专业化水平。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立法工作,积极配合省、州人大做好生态环境立法调研等相关立法工作,全力推动生态环境立法。
(二)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出台《楚雄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楚雄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楚雄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楚雄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楚雄市贯彻落实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重点工作和改革举措》《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楚雄市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楚雄市“河湖革命”攻坚战实施方案》《楚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方案》等改革事项,生态文明八大制度日趋健全,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三)主动作为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强化节能减排降碳目标责任落实。坚决履行碳排放双控工作主体责任,围绕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形势分析和预警调控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碳排放双控目标任务。二是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节能审查源头把控作用,严格增量用能准入管理,对地区能耗影响较大、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项目实行缓批限批。三是推动全社会用能结构优化。对年度电网电量平衡及有序用电方案进行调整,切实将全市有限能耗余额和腾出的用能空间优先安排能效水平和工业增加值率高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全面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城乡“煤改气”、“煤改电”,加快农村“以电代柴”、“以气代柴”改造,最大限度削减煤炭用量。
(四)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环境权益。楚雄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工作,一是依托环境信访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69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云南省信访系统),在办理环境信访过程中,对群众反映属实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创新联合执法机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遏制了环境违法势头。三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环境犯罪,有效维护和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四是强化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通过有针对性的严格培训及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楚雄市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
(五)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楚雄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环境文化,努力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楚雄市坚持以深入开展纪念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突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主题,丰富绿色传播载体,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4∙22”地球日、“3∙22”世界水日、科技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日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七进”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向城乡居民发放宣传单、环保袋和面对面现场咨询,同时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丰富环境保护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2023年共组织开展环境教育集中宣传教育活动8次,免费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1.65万份,接受生态环境类咨询解答400余次,线上线下20000余人受到环保普法教育,群众的环境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将不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法治化进程,不断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严格生态环境监管,努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执法公平、执法效率。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开展集中精准执法检查,积极参加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推进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环境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有声势、有成效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让绿色低碳成为楚雄永续发展的亮丽底色!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