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回龙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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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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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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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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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影响
评价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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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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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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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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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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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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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新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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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晶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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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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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新村村委会,项目总占地面积108.27hm2,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和临时工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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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水环境:由于电池板清洗为清水清洗,不需添加清洗剂,性质与雨水基本相同,因此,项目光伏板下方开发“林光互补”模式,下方种植的植物及灌草需要灌溉,项目产生的光伏板清洗废水即可自然下降至光伏板下方灌溉植物及灌草,项目光伏区占地面积较大,下方种植的植物及灌草位于坡地,日常所需用量较大,因此项目光伏板清洗废水能够全部回用于光伏板下方浇灌植物及灌草,不外排;光伏区雨水通过光伏板阵列排水沟、道路两侧排水沟收集后于末端沉砂池沉淀后外排。项目区沉砂池于项目各方阵地势较低处建设,约建设13个,容积为5m³/个,主要收集阵列区及道路两侧初期雨水。
(2)声环境:项目光伏场区逆变器、箱变同时运转时排放噪声在厂界10m处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昼夜间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减轻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建设单位应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具体防治措施如下:加强巡视逆变器、箱变等设备,对散热风扇等产生噪声设备进行特殊巡检,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对散热风扇等零部件进行维护更换,避免因设备老化或故障产生故障噪声,影响周围声环境质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操作、做到文明生产,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3)固体废物: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上述废物具有回收利用价值,陆续收集至开关站内一般固废贮存室内暂存,统一由生产厂家回收回用;产生的废变压器属于危险废物,废变压器陆续收集至开关站内暂存于开关站危废暂存间(20㎡),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维护或更换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废变压器油,以及事故情况下产生事故废油,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油由事故油池进行收集;项目光伏区箱式变压器建设地周边均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变压器下方设置收集沟及事故油池,若发生泄漏事故,汇集在事故油池内,不会四处扩散污染环境,定期巡查发现后及时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清运至开关站内危废暂存间(20㎡)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污染;生活垃圾经带盖移动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新村生活垃圾收集点,与新村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4)其它: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固废、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施工原材料加盖篷布或室内堆放;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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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8-312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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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回龙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