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应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监管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2024年5月31日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城区流动摊贩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为工作导向,让城市更具有“烟火气”,并有序施划设置“临时摊点”点位,有序推进临时摊点营商经济,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畅通、和谐的城市环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我市规划区道路资源条件相对有限,部分区域通行能力不足的实际,对主城区按“绝对禁止区域”“相对禁止区域”“引导区域”三类实施占道经营管理,推动营商经济发展。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一)您提出的合理规划经营区域的建议已采纳。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在“相对禁止区域”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按照“试点先行、适度推进、规模可控、严格管理”的总要求,从解决创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区域部分流动摊贩、社区生活困难群众的生计问题入手,适当规划“临时摊点”便民经营场地。一是实施推动丹麓小镇临时集市街、兆顺第一城夜市街、雄宝路临街商铺门口允许商户在花架覆盖范围内出店经营,并按照商户意愿种植特色花卉装点门面,通过该试点打造全新的饮食文化网红街,并严格落实减税降费及占道经营免征政策。二是彝人古镇西路虎门至西门临时经营区摊区,由高新区管委会委派楚雄伟光汇通文旅有限公司负责摊位日常管理和收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日常临时摊点不准占用公共绿地及影响行人通行监管。三是“引导区域”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和楚雄市促进“消费在楚雄”八大行动等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在北浦伟业广场、兆顺第一城广场、彝人古镇、丹麓商业街等特色商业街区,进行合理引导规范;农贸市场附近临时摊点一律引导进入市场进行规范经营。
(二)您提出的实行登记计分制的建议已采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与规划、国土和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联系,探索临时市场的规划建设并建立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强化机制保障,对流动摊点和固定摊点实行十二分管理登记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城市管理精细、规范、有序。
(三)您提出的探索流动摊贩自律措施的建议已采纳。针对适当规划“临时摊点”便民经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对临街固定商户,签订楚雄市城市管理“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三包”内容和标准、责任区域、管理单位,严格抓好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二是对商业街固定摊点及临时经营区经营户,要求监管企业与经营户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督促经营户认真履行责任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经营结束后及时对经营区垃圾进行清理,保持地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对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不及时清理的,取消设摊资格。
三、下步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数字化指挥中心,通过数字化监控实时监督占道经营、流动摆摊情况,一旦发现违规情况,指挥中心立即调度责任大队进行调查处理,实现流动摊点快速发现、快速交办、快速处置的闭环式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感谢您对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