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14-/2024-0220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号: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2-20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900000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

1负责制定特殊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并对项目组织验收、监督、管理。

2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法规、规章宣传;制定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计划。

3负责统筹、协调做好行业扶贫和信贷扶贫工作,管理村级互助资金,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4负责组织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工作。

5牵头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定点帮扶,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楚部队定点帮扶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8负责脱贫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和维护工作。

9负责督促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衔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财务人事科、行业帮扶科、社会外资帮扶科、产业金融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实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运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防贫服务热线”和市乡村组四级监测网络,构建入户摸排、信息预警、群众申请闭环联动排查机制,对风险农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持续抓实脱贫群众增收。抓好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万元以下脱贫人口专项帮扶行动落实,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70%以上,新增小额信贷资金2500万元以上,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40个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5个以上,脱贫户参与肉牛养殖户数50%以上,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达2万元、1.5万元以上,万元以下有劳动能力脱贫户、监测户动态清零,脱贫地区群众收入超过全国、全省和全州平均水平。

3持续抓实帮扶政策落实。抓实“三保障”和农村安全饮水等帮扶政策落实,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零失学辍学;36种大病、慢性病患者应治尽治,医保报销达到规定比例,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全覆盖;农村群众危房动态清零,安全饮水有保障。市级财政投入200万元、150万元,继续实施精准防贫保险和关爱基金政策,全面兜住、兜牢防返贫致贫底线,确保脱贫人口巩固率达100%

4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力争2024农业企业累计达2400户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达800以上家庭农场达830以上,每个脱贫重点村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3人以上,联农带农作用进一步增强。

5持续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聚焦“农村美、农民富”乡村建设目标,投入财政衔接资7000万元以上,推进马龙河乡村振兴示范带、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带和主要公路沿线项目建设,新增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100公里以上,实施10kV线路、低压线路改造等电网工程70项以上,力争到2024年底,建成省州乡村建设示范点3个,绿美乡镇3个,全市绿美自然村达1000个以上。

6推动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改革。推进全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转化,开展仓单质押、农机具、林权、土地承包权等抵押贷款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2024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贷款年均达150亿元以上,有力破解乡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3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9.81万元,政府性基金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339.81万元比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34.75万元增加8005.06万元,增长240.05%,增加原因:为了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发展,2023年楚雄市向云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争取“楚韵田园”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10000万元已获批,2024年云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计划对我市投入中烟帮扶项目资金10000万元,增加了其他收入10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9.81万元,其:本年收入1339.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9.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9.81万元,比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34.75万元减少994.94万元,下降42.61%,减少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39.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52万元,与上年327.77万元对比,增加7.75万元,增长2.36%,增加原因:因政策调整,2024养老保险测算基数增加,导致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1004.29万元,与上年3006.98万元对比,减少2002.69万元,下降66.6%,减少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00万元,报送口径变动,单位自有资金2023年不在此反应,与上年相比减少1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8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3.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人员退休;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

2080801死亡抚恤:2.2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行政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2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事业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大病保险;

2130501行政运行:248.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临时聘用人员工资;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2.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脱贫人口产业发展支出。

与上年2334.75万元相比减少支出994.91万元,减少42.61%,减少原因: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00万元

)单位资金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单位资金支出1000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楚韵田园”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6万元,较上年3.84万元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2.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乡村振兴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万元,较上年1.18万元减少0.08万元,下降6.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77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楚雄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名称

楚雄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2立项依据

楚雄市人民政府批文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15个乡镇人民政府

4项目基本概况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准落实产业发展、就医就学帮扶政策,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巩固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深化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和美丽村庄。

5项目实施内容

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巩固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深化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和美丽村庄。严格落实防贫保险和扶贫关爱基金政策,筑牢返贫底线,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资金安排情况

1投入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45.75万元。

2支持15个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提质扩面建设考核奖励暨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150万元。

32024年防贫保险资金200万元。

(4)扶贫关爱基金150万元。

(5)数据网络短信服务费2.5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43月前完成项目库建设,5月前完成项目批复及资金下达,1231日前项目全部完工。

8.项目实施成效 

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 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筑劳规模性返贫底线,杜绝规模性返贫情况的发生,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达95%以上,落实好防贫保险、关爱基金救助工作,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政策享受范围内,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助尽救助。惠民惠农政策短信发送达340000条,让惠民惠农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并将政策落地。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优化联农带农工作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就地就业增收,打造“村美、家富、业兴、人和”的和美乡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9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12元,30205水费:0.5元,30206电费:0.8元,30207邮电费:0.9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08元,30217公务接待费:1.1元,30226劳务费:1.3元,30228工会经费:3.29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7.9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23.34对比减少1.41万元,比上年下降6.04%,减少原因:严格控制日常支出,压缩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楚雄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757.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45.99万元,固定资产11.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

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2024219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