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州级非遗工坊建设工作的
通知》(云文旅联发〔2024〕1号)通知要求,引导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创办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经对楚雄市拟推荐的第二批州级非遗工坊按相关认定与管理办法进行评审,6家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列入推荐名单,名单公示如下:
1.楚雄市有财茶业有限公司(绿茶制作技艺非遗工坊)
2.楚雄市云龙酱油厂(云龙酱油酿造技艺非遗工坊)
3.楚雄市骨角工艺品工作室(楚雄骨角工艺非遗工坊)
4.云南彝绣天地服饰有限公司(彝族服饰非遗工坊)
5.云南彝彩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彝族刺绣非遗工坊)
6.楚雄高新区清翠绣坊(彝族刺绣非遗工坊)
公示期自2024年6月18日起6月24日止,对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反映。地址:楚雄市雄宝路260号,联系电话:0878—3130002。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