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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0-/2023-0912021 信息分类: 茶花谷小学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9-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茶花谷小学2023年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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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茶花谷小学2023年招生通告

发表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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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楚雄市2023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通告》,现就2023年楚雄市茶花谷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楚雄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的原则入学。

(二)非楚雄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入学。

二、一年级招生报名办法

1.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市城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

(1)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2)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③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

2.非楚雄市城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楚雄市城区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且还在实际经营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为准);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过的劳动合同;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三、招生日程安排

(一)7月5日前通过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楚雄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并公布招生片区。

(二)8月22日至8月23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片区小学、初中进行登记报名。

(三)8月24日至8月25日,楚雄市城区各小学、初中完成学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8月26日,楚雄市城区各小学公布新生名单;楚雄市城区各初级中学依次公布新生名单。

(五)8月27日,楚雄市城区各小学、初中新生注册报到。

(六)8月28日,楚雄市城区各小学、初中新生正式上课。

四、楚雄市茶花谷小学招生片区

威楚大道旁东瓜大沟管理所起,至与三家塘大渡槽交接处以南;从三家塘大渡槽沿320国道至与威楚大道交接处以北;沿威楚大道至与威江街交接处以西;沿威江街至与源江路交接处以西;沿源江路至与永波线交接处以南;沿永波线至与320国道交接处以东;沿320国道至与弥楚高速交叉路口以南;三家塘客运站沿茶花大道沿线至灵秀湖公园的小区、安置区、村落。

咨询电话:0878-3157808

五、其他

(一)适龄儿童或少年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册上的,且房产又归属另一方的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其相互关系;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其相互关系;孤儿在儿童保护中心生活、监护的,以儿童保护中心的地址认定居住地;孤儿被收养的,以收养人的实际居住地认定。

(二)父、母离婚后再婚的,可按婚姻关系中继父、继母的实际居住地给予认定。

(三)已购房但还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交款发票和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由学校到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及实际居住地进行入户核实,对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的,经学校实地核实后,情况属实的予以认可;实际居住在公租房内的需提供公租房合同或住建部门的证明,无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

(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与祖辈(产权人必须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共同居住的,由学校到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情况,并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出具实际居住地证明,同时学校到实际居住地进行入户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认可。

(五)有房产同时又租房的情况,以房产为准认定。

(六)不符合招生条件又确需在楚雄市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正式上课前,根据各中小学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人人有书读,家家有学上。

(七)登记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按招生通告规定的时间登记报名的,楚雄市城区中小学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八)登记报名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责任人,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各学校在学生资料审核过程中要及时将审核不符合的情况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并成立复审工作小组,接受家长的复审申诉。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878-3010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