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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0-/2023-0105056 信息分类: 楚雄高新实验学校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高新实验学校经费财务管理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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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实验学校经费财务管理监督制度

发表时间: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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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把支出审核和审批关。

二、公用经费支出应符合政策规定,不得用于基本建设,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人员支出,不得用于公费旅游。

三、在财务运行过程中,学校要以收定支,量财办事,量入而出,精打细算,不得产生新的债务。

四、学校对大额支出要严加管理,凡在政府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以上的支出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其他 3000元以上的支出需校长会集体研究确定并备案,出具会议纪要。

五、严禁以虚假发票套取经费,给教师发放福利补贴或挪作他用的违规行为。

六、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应执行以下标准。

1、教学教研活动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支出总额(下称支出总额)的30%。

2、文体活动费不低于支出总额的5%。

3、房屋建筑物日常维修费不低于支出总额的15%。

4、购置音、体、美等教育教学设备、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支出不低于支出总额的10%。

5、教师培训费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

6、公务费30%用于办公、会议、水电、邮电、差旅等支出。

7、招待费不超过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2%。

8、其它支出3%(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支出)。

七、教职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报校长审批,差旅费凭正式发票报销,标准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标准报销。教职工出差应入住三星以下宾馆普通标间,每2人一间,人员为单数的,可有1人住标间或单间,其住宿费按规定的限额凭据报销:

八、公务活动确需租车的,必须由具体经办人填写派车单,报校长批准后,方可用车(突发事件除外),但不得另报车费,不得报销车辆违规所产生的费用。

九、教师参加会议(含以会代训)或各类学习,必须有上级有关部门正式文件通知或原始电话记录,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参加。培训费按有关文件规定报销,其途中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按本制度第七条执行。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由会议举办单位负担的,参加人员不得另外报销。

十、人员工作调动,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差旅费规定报销。

十一、公务接待必须严加管理、缩小范围,并做到定点、定标、禁酒、限陪。

十二、坚持厉行节约,提倡水电一户一表,在教学办公区或生活区无分表的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十三、文件、材料打印必须定点,执行政府采购价格,每次打印,应注明文件材料名称、时间、数量、单价、金额,由经办人签字。

十四、支出票据,要真实合法,填制完整,附件齐全,手续完备,否则,不予报销。

1、原始单据要有接受凭证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发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相符,填制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私章。

2、定额发票,每张都要加盖商业用章,并用黑水笔填制单据封面,封面上的金额与所附发票金额一致,经办人须签字,注明事由、审核人签字后,由审批人审批报销。

3、支出单据应是税务发票,不得白条入账。

4、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字盖章。

5、下列单据应附件齐备:

(1)接待单据须附派餐单、菜单;

(2)会议费单据须附通知、签到表、会议记录复印件;

(3)教学教研、文体活动费附通知、活动方案,参加人员名单;

(4)差旅费附出差审批单;

(5)交通费附出差审批单;

(6)购货较多的单据附经办人签字的原始货物清单;

(7)打印费附经办人签字的打印清单;

(8)维修费需附合同、预算清单、验收报告、工程发票、政府采购等;

(9)政府采购的物品单据附审批后的申报单、货物验收单。

6、每张单据必须由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十五、大型维修、设备购置,大批量物资采购等支出必须由教育分中心直接支付,直达个人或商家账户。

十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