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楚雄市环城小学各项经费的合理收支,科学管理,统一发展,有效地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收费
1、学校收费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标准。先公示后收费,并向交费人开电子票据收据。所有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
2、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
3、学校收入不分多少必须入账。不私设小金库。
二、支出
1、报销发票,必须实事求是,签章齐全,校长审核签字,报账员才能报销入账。
2、自行采购单笔或单次开支超过500元的需先向校长口头或书面审批再支。单笔或单次支出在1000元及以上请与学校财务联系转账支付。
3、各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擅自截留挪作他用。
4、严格控制专项经费的收支,做到不超支,不结余。
5、各科室年初应根据实际需要量入围出编制经费使用预算,期末根据预算做好决算。
三、票据管理
1、学校安排专人领取、保管、使用、核销电子票据。
2、按要求将票据所开金额精准、及时上缴到财政部门指定账户。
四、会计档案管理
1、学校会计和报账员应依法规范建账,记账,做账。
2、原始凭证、账本,不得凌乱无章,不得涂改或撕毁。
3、学校会计要保证会计资料安全、真实、完整,永久保存。
五、经费收支实行政务公开制
1、学生收费标准及项目进行公示,各项经费每月收支状况经总务处核账后教职工大会上作公布,并在宣传栏上进行账务公开,将财务公开情况书面上报工会。
2、每月30日前各科室必须把本校的各项账务报总务处审核。以每学期4次为计。
六、相关人员责任和义务
凡按上述五块各条完成工作的,给予教师量化考核对应分值。有违反的,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对应教师量化考核扣除相应项目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