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结合本局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及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资金使用安排,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并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全程跟踪,严格遵守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在支持民政事业发展、改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扶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3〕36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高龄津贴和原大队原村公所干部生活补贴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3〕76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民政事业州级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楚市财社〔2023〕133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一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3〕139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二批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3〕188号)、《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楚市财社〔2023〕189号)文件安排,楚雄市民政局2023年度共收到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资金1,838.50万元,按资金级次分:中央补助1,297.00万元、省级补助371.50万元,州级补助170.00万元;按使用类别分:社会福利类1,524.00万元,其他社会公益类314.50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一、社会福利类项目资金1,524.00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高龄补贴项目资金100.00万元(州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具体负责,项目周期为1年。项目主要用于对具有我市户籍的80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分别按月人均不低于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通过补助资金的发放,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切实增强全社会敬老爱老意识。
项目联系人:张艳萍 联系电话:6168858
(二)养老服务类项目:项目资金1,332.00万元,其中:
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40.00万元(州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具体负责,项目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2023年市民政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保障,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符合资质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工作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清单开展此项工作。重点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全市范围内建成2个以上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开展租赁服务,实施社会养老智能化升级(对楚雄市社区和居家养老信息系统进行功能拓展、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同时加强对项目进度、服务质量等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各个服务项目安全有序开展。通过项目开展,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多元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项目联系人:倪晓龙 联系电话:6168860
2.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60.00万元(省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并指导监督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开展工作,项目周期一年。主要用于为鹿城镇和东瓜镇200户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项目,标准为3000元/户,项目主要对现有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以适应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和活动能力,包括安装扶手和防滑地板,增加照明设备,设置护理床、改善厨房和卫生间等。项目的实施,可以减少老年人事故和伤害发生,提供更加安全、舒适和方便的居住环境,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项目联系人:倪晓龙 联系电话:6168860
3.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450.00万元(中央补助),项目由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实施,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周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主要用于楚雄市紫溪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床位数50个,总用地面积1302.88平方米(1.95亩),总建筑面积2791.9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23.33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781.12平方米、餐厅厨房171.85平方米、娱乐用房78.11平方米、康复用房34.56平方米、行政办公及门诊142.64平方米、公共空间815.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6.61平方米。同时完成室外工程建设。楚雄市紫溪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以周边村社为依托、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主体,为辖区老年人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适老化改造、文化娱乐、精神关怀、法律援助、康复护理、医疗服务、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家庭成员照料培训等养老服务,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购等居家上门服务,满足老年人各项养老服务需求的综合性、专业化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在建设规划中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颁布的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进行,项目建成后运营方可按照星级养老机构设立条件,备案注册成立专业养老机构。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在楚雄市紫溪镇形成供需均衡合理、服务优质高效并实现老年人家门口养老的镇级养老服务体系,使楚雄市家庭养老照护能力得到整体增强,全市兜底养老服务更加健全,普惠养老服务资源及覆盖面持续扩大,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更加优质规范。
民政局项目监督联系人:张伟 倪晓龙
联系电话:6168860
紫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杞相国 3876002
4.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782.00万元(中央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项目周期为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项目主要根据《楚雄市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坚持试点先行、突出重点、辐射带动的原则,在鹿城镇和东瓜镇城市区域实施该项目,一是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主要建设内容为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床位实时监测;二是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综合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健康管理、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项目的实施,能够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营造无障碍空间,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消费潜能充分释放、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
项目联系人:倪晓龙 联系电话:6168860
(三)残疾人福利类项目。项目资金18.00万元(中央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具体负责,项目周期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向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楚雄市民政局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主体,指导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开展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培训、督导及考核等。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主体,严格按照《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配置相应人员、设备及医疗康复项目提供康复服务。充分利用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的优势,履行协助辖区内有康复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康复职责。项目的实施,将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坚持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试点先行、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康复资源,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形成“住院﹣社区﹣康复”的良性循环模式,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项目联系人:尚丽芝 联系电话:6168975
(四)儿童福利类项目。项目资金62.00万元(中央2.00万元,省级60.00万元),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实施,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具体负责。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2.00万元(中央补助),项目周期为1年,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对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补助助学金,每人每学年补助1.00万元,资助孤儿完成学业。项目的实施,能够使孤儿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项目联系人:尚丽芝 联系电话:6168975
2.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补助60.00万元(中央35.00万元、省级25.00万元),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主要用于完成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及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深化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推动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项目联系人:尚丽芝 联系电话:6168975
(五)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2.00万元(省级补助)。项目下达到各乡镇实施发放,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具体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支出重点保障本市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符合火化补助条件的一次性发给火化补助1000元。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
项目联系人:尚丽芝 联系电话:6168975
乡镇联系人:各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二、其他社会公益项目资金314.50万元。
(一)殡葬服务体系建设280.00万元。
1.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150.00万元(省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殡仪馆负责实施。项目周期为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项目主要用于楚雄市殡仪馆及中山服务站建设的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的提升改造,其中: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100万元,火化炉投资50万元。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殡仪馆环保设施建设,能够减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项目联系人:王东 联系电话:6088122
2.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提升改造项目资金130.00万元(省级补助100.00万元,州级补助30.00万元),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下达乡镇实施,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市民政局做好项目监督指导。项目周期为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提升改造项目主要用于吕合镇、苍岭镇、新村镇三个乡镇各10.00万元的公益性公墓安全及绿化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主要用于鹿城、东华、紫溪、三街、西舍路、中山、八角、树苴、大过口、大地基共10个乡镇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规范化建设,每个乡镇补助资金10.00万元。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提高殡葬服务质量,推动殡葬改革更好服务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
楚雄市民政局项目监督负责人:董建才 王东
联系电话:6088122
乡镇联系人:各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二)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补助项目10.00万元(中央资金),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下达乡镇实施,乡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市民政局做好项目监督指导,项目周期为一年,服务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服务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内容:重点在紫溪社区针对老人和儿童开展一些普惠性社区、主题活动(中秋节主题活动、重阳节关爱老人、国庆节爱国主义教育),对前进社区各村民小组进行社区探访,对母掌、紫金、云庆、冷水、平掌、岔河村委会进行探访。对紫溪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困境老人以及60岁以上失能老人进行入户走访陪伴和需求访谈,了解其需要和遇到的困难,并整理个案资料,对资料进行个案管理和建档;开展小组工作:选取需求相似的群体开展小组工作,探索并解决问题;针对紫溪镇下属所有自然村工作人员开展社工培训,培养紫溪镇本土社工人才;组织工作人员到昆明、曲靖、文山、武定等地社工站参观学习或培训。项目的实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发挥了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改善保障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民政局项目监督负责人:罗林 陈翔
联系电话:6168857
乡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紫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杞相国 3876002
(三)培训发展社会组织补助项目11.00万元(省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下达乡镇实施,乡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市民政局做好项目监督指导,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主要用于鹿城镇粟子园社区培育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活动提供场地支持,推动社会组织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能够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领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优化社区资源配置、能够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多元化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实现楚雄市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民政局项目监督负责人:董建才 尚丽芝
联系电话:6168975
乡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鹿城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何晓鸿 3032707
(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补助项目12.00万元,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下达乡镇实施,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市民政局做好项目监督指导,项目周期为一年。项目主要用于鹿城镇栗子园社区和紫溪镇紫溪社区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补助,补助资金各6.00万元。鹿城镇栗子园社区主要围绕加强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有效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等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紫溪镇紫溪社区主要围绕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法治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居民公约作用,促进社区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等开展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投入,提高了我市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水平,以点代面推动全市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整体水平。
民政局项目监督负责人:罗林 武鸿荣
联系电话:6168973
乡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鹿城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何晓鸿 3032707
紫溪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杞相国 3876002
(五)婚姻规范化试点建设经费1.50万元(省级补助),项目由楚雄市民政局负责实施,主要用于楚雄市民政局婚姻服务中心规范化示点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构建文明婚姻价值观、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推进楚雄市婚姻登记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了婚姻法的宣传力度,推行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办证程序简便化、服务环境标准化”的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项目联系人:华兴仙 联系电话:6087549
楚雄市民政局2023年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从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严格按《楚雄州民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楚民发〔2021〕45号)规定执行,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真正体现福彩公益金的发行宗旨。
楚雄市民政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