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文件精神,经资料审核、实地查看等程序,审查核定刘明兰符合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9日—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
就业中心电话:0878-6550135
地 址:楚雄市自强路4号
附:2024年楚雄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名单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2024年楚雄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名单
序号 |
姓名 |
经营项目名称 |
经营地址 |
带动就业人数 |
带动就业人员姓名 |
拟建议补贴金额(元) |
1 |
刘明兰 |
楚雄市发成轩饭店 |
楚雄市东瓜镇庄甸社区汪家屯小区7幢 8号商铺 |
1 |
王朝美 |
6500 |
合计 |
6500 |